浙江省老幹部局
浙江省老幹部局
負責老幹部工作的調查研究,探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好老幹部工作的新辦法、新途徑;協調新聞單位宣傳老幹部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迹,宣傳黨的老幹部政策。
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抓好離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
二、指導全省老幹部工作,研究制定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 力量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三、做好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抓好老幹部黨支部建設;組織離休幹部和省直機關副廳以上
退休幹部參加理論學習、有關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指導老幹部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
五、指導全省老幹部活動中心和老年大學的工作,組織老幹部開展科學、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動;辦好浙
江老幹部活動中心和浙江老年大學。
六、協同有關單位做好離休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協助處理副廳級以上離休幹部喪事的有關事宜。
七、貫徹落實離休幹部易地安置政策,負責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審批工作,協調處理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政治
生活待遇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八、承擔省委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九、承擔上級交辦的有關老幹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1.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公文處理、檔案機要、文印收發、信息、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接
待、財務和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2.綜合調研處:負責綜合全省老幹部工作情況,起草重要文稿;編輯《浙江老幹部工作》簡報;聯繫
市、縣老幹部工作。
3.組織宣傳處:負責檢查落實離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協同有關部門抓好老幹部黨支部建設,總結、交流
發揮老幹部作用的經驗;負責宣傳報道及重大節日期間組織家訪、慰問等工作;負責離休幹部易地安置
工作;負責全省老幹部工作年報的統計工作;負責局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4.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5.服務保健處:負責檢查落實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安排老幹部用車計劃和有關生活服務等事宜;協調
有關部門做好離休幹部醫療保健和喪事處理工作;聯繫省直單位的老幹部工作。
6.活動指導處:負責指導全省老幹部活動中心工作;負責組織、承辦全省性的和省直單位的老幹部文體
活動;負責管理浙江老幹部活動中心。
7.教育指導處:負責指導全省老年大學工作;負責管理浙江老年大學。
8.常青園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常青園園區、接待中心和餐廳,為浙江老幹部活動中心、浙江老年大學、
局機關大型活動和人員接待提供後勤保障。
鐘關華: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中共浙江省委老幹部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