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人,廕生。1759年授三等侍衛,1764年遷福建陸路提標游擊,歷參將、副將。1784年3月擢升江南提督,同年4月遷福建陸路提督。
1787年彰化縣民林爽文起事,翌年奉命至鹿港平亂,不料
福建水師提督黃仕簡亦從廈門放洋至鹿耳門登陸平亂,形成二提督共勦一匪,但福建無人坐鎮的窘況而被傳旨申斥。5月7日任、黃以「不相統率、互相觀望、臨陣畏葸」被解除軍職。按律承恩貽誤軍務,應行正法;但高宗念其功臣之後,加恩免其一死仍置於囹圄。隔年2月以台灣事漸平,再加恩釋放,但勒令回籍閉門思過,並納罰銀。1790年11月因恭祝經壇,由
兵部帶領引見,奉旨以京師巡捕營參將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