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縣秦劇團
1955年成立的劇團
1955年,縣人民政府接收民間半職業秦劇團“忠和社”,成立了集體經營、自負盈虧的“通渭縣秦劇團”,屬文教局領導,演職員45人,設正、副團長各1人,至1960年,因國民經濟出現困難而解散。
1976年8月,從全縣中小學選拔愛好文藝的師生和部分老藝人共32人,成立“通渭縣文工隊”。1979年8月改名“通渭縣秦劇團”,設正、副團長各1人,下設劇務、財務、導演、樂隊4組,屬文教局領導。1984年,屬文化廣播局領導。1985年10月,屬文化局領導,演職員增至50人。
縣秦劇團初建時。絕大部分演員是從事舞台生涯幾十年的老藝人,能演歷史劇目100多本。後來根據中央關於“百花齊放,推陳出新”的文藝方針,對部分宣傳神鬼迷信、有礙民族團結的《大。上吊》、《游西湖》等劇目進行了改編或停演,排演了新編歷史劇和現代劇10多本。1956年,在縣城西關修建了露天劇場。每年採取縣城售票,農村包場的形式,共演出400餘場,收入4萬多元,從中提留37.5%作為集體積累,其餘部分為演職員的工資。5年來。劇團資產由原組建時的1800元增至4萬元。
文工隊成立后,根據演員多系青少年,技藝差,功底薄,但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接受能力等特點,於1977年和1978年,兩次派演員往蘭州、西安求師培訓,臨場觀摩學習,為提高演出技藝奠定了基礎。1976年至1985年底,共排演秦腔傳統劇40本,眉戶現代劇、舞蹈、曲藝等節目30個。每年以售票、包場形式,在全縣和鄰縣巡迴演出260多場。其中在農村演出場次佔90%以上。年收入3萬多元,其中41.7%作為劇團提留,其餘按固定工資級別發給演職員工。另由政府每年撥款補貼兩萬多元。1985年底。劇團固定資產達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