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分

墩分

橋牌術語,指定約方因完成定約而得到的額外墩的分數。各種花色或無將定約完成時的墩分如下:方塊和梅花,每墩20分;紅桃黑桃,每墩30分;無將,第一墩40分,以後每墩30分。

概念解析


墩分,低級花色每墩20分,加倍后每墩 40分,再加倍后每墩80分;高級花色每墩30分,加倍后每墩60分,再加倍后每墩120分。無將定約,第一墩40分,以後每墩30分,加倍或再加倍后的得分與有將定約成倍增長的方法相同。

橋牌基本分


橋牌的基本分由墩分、獎分和罰分三部分組成。定約方完成定約后,除獲得墩分(贏墩數減6)外,還獲得獎分。
首先是墩分。
其次是獎分。部分定約即不成局定約的獎分為 50分;成局定約無局方300分,有局方500分;小滿貫定約無局方500分,有局方750分;大滿貫定約無局方1000分,有局方1500分。已經得到了成局定約的獎分,不再加進部分定約的50分獎分;而完成了滿貫定約,除計算滿貫獎分外,還要加進成局獎分。定約方完成任何加倍定約,另得50分獎勵分;完成任何再加倍定約,另得100分獎勵分。定約方超額完成定約,其超額贏墩的得分如下:作為無局方,未加倍時得墩分,加倍時每超一墩100分,再加倍時每超一墩200分;作為有局方,未加倍時得墩分,加倍時每超一墩200分,再加倍時每超一墩400分。
定約方如未能完成定約,則由對方得分。宕得越多,罰分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