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珠

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原副總隊長

劉明珠,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湖北大冶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

2020年9月,劉明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濟南市監委監察調查。

2021年6月,劉明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83年10月,湖北省公安消防總隊襄樊市消防支隊戰士;
1985年11月,湖北省公安消防總隊教導大隊學員;
1986年12月,歷任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隊參謀、指導員、科長;
2000年12月,湖北省隨州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處長;
2003年6月,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隊副政治委員;
2004年7月,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隊政治委員;
2006年3月,湖北省襄樊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
2008年3月,湖北省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
2009年12月,湖北省武漢市公安消防支隊政治委員(副師職);
2011年12月,湖北省公安消防總隊後勤部部長;
2019年1月,套改為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級副職;
2020年2月,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副總隊長。

人物事件


2020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湖北省消防救援總隊黨委委員、副總隊長劉明珠(一級指揮長消防救援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濟南市監委監察調查。
2021年6月,經查,劉明珠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提供虛假材料,掩蓋違紀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勤務人員等問題。經應急管理部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明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取消一級指揮長消防救援銜;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