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日照

建築日照

建築日照是根據陽光直射原理和日照標準,研究日照和建築的關係以及日照在建築中的應用,是建築光學中的重要課題。研究建築日照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陽光以滿足室內光環境和衛生要求,同時防止室內過熱。陽光可以滿足建築採光的需求;在幼兒園、療養院、醫院的病房和住宅中,充足的直射陽光還有殺菌和促進人體健康等作用,在冬季又可提高室內氣溫。有的地方還可用太陽能作能源(見太陽能建築)。

在建築設計中,為了保證室內環境的衛生條件,必須確定一個衡量日照效果的最低限度的指標,作為設計的依據,這個指標就是日照標準。陽光直接照射到建築地段、建築外圍護結構表面和房間內部的現象,稱為建築日照。建築內部環境獲得充足的日照是保證居室衛生、改善居室小氣候、提高舒適度等居住環境質量的重要因素。

簡介


建築日照 daylight in building
在幼兒園、療養院、醫院的病房等特殊場所,日照要得到更多的陽光。
建築日照
建築日照
計算日照不能依靠日照間距係數,而是應該利用經過建設部認證的程序來模擬日照狀況。
日照間距係數是一個非常不全面的設計依據,隨著計算機的普及,計算方法的已經改進為計算機日照分析
在城市規劃中指住宅的日照標準,即根據各地區的氣候條件和居住衛生要求確定的向陽房間在規定日獲得的日照量,是編製居住區規劃時確定房屋間距的主要依據。日照量包括日照時間和日照質量兩個指標。

計算簡介


建築日照計算在上世紀上半葉主要採用2類方法:
第一類:作圖法,包括:正日影圖、棒影圖、瞬時陰影圖及分時陰影疊合圖(影子信封)。
第二類:模型測試,使用建築的縮尺模型和日規儀進行分析。
上世紀80年代國外開始採用計算機繪製陰影圖及日照等時線圖。直到上個世紀末,國內國內還在使用作圖法,作圖法十分麻煩,所以常有設計人員圖省事採用日照間距係數表,日照間距係數表是規範中的推薦指標,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用於建築布置嚴格符合日照間距係數表的測算條件的場合:沿緯向平行布置的6層條式住宅(樓高18.18米,首層窗檯距室外地面1.35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71頁)
建築日照
建築日照
日照間距係數表不能用於其它複雜的布置場合,如:1.單幢建築物縱向長度過長的情況。2.條式與點式建築物混合遮蔽的場合。3. 小區中存在著超高建築物。在建築小區建築總平面日照計算中,不能用多個單體建築物的日照等時線簡單線性疊加。
對於不同朝向的日照計算,我國一些城市的地方法規對太陽光線入射角度與承照牆面的夾角有一定的限制,所以,用棒影圖求解十分麻煩。居住區眾多點式和條式住宅混合形成的日照等時線場存在著日照等時線的攝動現象,這種現象造成用間距係數來測算日照情況存在較大誤差。簡單地採用從圖紙上量取間距係數來制定建築的排布和間距是極不可靠的,它可能導致失誤,在方案後期發現的日照問題將給設計單位和業主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損失。

日照原理


建築日照
建築日照
研究建築日照要了解研究點和周圍不透明體的相對位置,研究點的陽光方向。陽光的方向用太陽高度角(θ)和太陽方位角(ɑ)來表示:太陽高度角是指陽光與水平面的夾角;太陽方位角是指陽光的水平投影與正南方向的夾角,偏東為負,偏西為正。陽光的方向也可用直角坐標系X、Y、Z來表示(圖1)。設XOY平面與水平面重合,OY軸線與正南夾角為γ,則在數值上有以下關係:上式的實用意義為:如有平行兩列建築,其朝向角為γ(朝向角的正負應與方位角取得一致),朝陽光方向的前列建築物的高度為Z,要求前列建築物不遮擋陽光直射后列建築物,則必須使兩列建築物之間的間距大於Y。又如有一建築朝向角為γ, 窗檐下面至窗檯的高度為Z,為避免陽光直射室內,則必須使出檐的長度為上式中的Y(自牆內面計)。同時檐口向陽光投射一側的側面探出長度即為上式中的X。
太陽的高度角和方位角是隨時間變化的,因此表示太陽位置的直角坐標數值X、Y、Z也是隨時間變化的。為了便於設計者掌握所設計的建築全天或全年日照情況,常根據建築物所在地的緯度畫出當地各季節典型天如冬至日、大寒日的棒影軌跡圖。它是在Z軸上截取垂直立於O點的不同單位長度的棒,並找出所研究的那一天的各個時間棒影端點的位置(X、Y),將同一長度的棒的棒影端點連成曲線(棒影端點軌跡),同時標上時間線和長度標準(圖2)。畫時可取朝向角γ=0,即OY軸指向正南。
建築日照
應用棒影軌跡圖可以:①根據建築日照的要求在棒影軌跡圖上確定建築物的朝向和間距;或在建築物位置和間距確定后求出日照延續時間,各類建築日照延續時間指標見表。②按照在一定時間內使房間的相應部分獲得必要日照的原則,確定窗口大小和位置。
炎熱地區民用建築如室內氣溫在29℃以上,太陽輻射強度大於240千卡/米2,陽光照射深度 (由牆內表面算起)大於0.5米,陽光照射室內的時間超過1小時,為防止室內過熱和直射眩光,應採取必要的遮陽措施。有特殊要求的房間,如恆溫恆濕室、易燃品倉庫等,要另行採取防熱措施。

日照調整


如果建築物體形、朝向和間距不能滿足日照要求,須進行日照調整。日照調整主要是解決室內過熱和直射眩光,大體可採取遮陽和折射、擴散兩種途徑。為達到折射、擴散的目的,窗戶玻璃常採用半透明材料,如玻璃鋼、乳白玻璃等,以減小直射陽光的強度;採用斷面為棱形的玻璃或玻璃磚,也可改變陽光投射方向,避免陽光直射,並可保持較高的採光效率。
建築日照標準應符合哪些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獲得日照,該日照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 50180有關規定;
2 宿舍半數以上的居室,應能獲得同住宅居住空間相等的日照標準;
3 託兒所、幼兒園的主要生活用房,應能獲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標準;
4 老年人住宅、殘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醫院、療養院半數以上的病房和療養室,中小學半數以上的教室應能獲得冬至日不小於2h的日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