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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安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徠王守安,男,漢族,1967年9月出生,河南省商丘市睢縣人;199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9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二級大檢察官。

現任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人物履歷


1990年09月——1993年03月,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法學碩士學位;
1993年04月——2001年0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級幹部(其間:1993年08月—1994年10月,在江蘇省崑山市人民檢察院鍛煉);
2徠001年01月——2003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察委員會秘書處副處長;
2003年10月——2007年0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專題研究處處長(其間:2004年09月—2008年08月,在職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2007年01月——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渭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2年0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
2019年01月——2021年0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2020年12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2021年01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湖北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任命王守安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2020年12月31日上午,湖北省檢察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學習傳達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部署在檢察環節抓好落實。湖北省檢察院檢察長王晉出席會議,湖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王守安主持會議並提出貫徹落實要求。這也意味著,最高檢第三檢察廳(職務犯罪檢察廳)廳長王守安現已出任湖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免去王守安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2021年1月22日,恩施州人大常委會補選王守安為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21年1月27日下午,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武昌洪山禮堂舉行。大會選舉王守安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依據法律規定,王守安任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2021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任命王守安為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21年3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規定,王守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