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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考試工作
自2003年起,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作為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體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考試工作。
為了落實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於重新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20號),明確了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收費項目,自此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正式從證券業協會移交到基金業協會。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的行業發展,基金業協會借鑒境內外經驗,根據歷年各方反饋的意見,對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考試側重實際應用,主要考核基金從業人員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內容涵蓋基金行業概覽、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投資管理、運作管理、銷售管理、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國際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識。
中國基金業協會從不發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題和答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為國家法律規定的資格考試,泄露考題和答案涉嫌違法犯罪。為防止假冒網站截留和竊取您的個人信息,請務必不要通過其他網站的鏈接進入報名網頁的方式進行報名。
為進一步規範基金銷售行為,提高基金銷售人員業務水平和執業素質,中國證券業協會定於2008年9月舉行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考試。
根據《證券法》和《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執業守則》的相關規定,"基金銷售人員應當具備從事基金銷售活動所必需的法律法規、金融、財務等專業知識和技能,並根據有關規定取得協會認可的證券從業資格"。"基金銷售人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託的基金代銷機構中從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和贖回等相關活動的人員"。
2012年6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成立,成為與中國證券業協會平行的獨立法人社團。2013年6月1日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新《基金法》)正式實施,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並授權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
為切實履行新《基金法》賦予的職責,基金業協會積極推動各項考試籌備工作,於2015年7月啟動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8月組織考試。
基金銷售是基金運作管理的主要業務環節之一,其規範運作是擴大基金規模、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保證。隨著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的快速發展,基金銷售渠道不斷拓展和深化,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人員迅速增加。基金銷售人員直接與投資者接觸,提供基金銷售服務,其業務水平和執業素質的提高關係到我國基金業的整體服務水平的提升和基金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基金宣傳、推銷、諮詢等業務的人員,應當首先參加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考試,取得從業資格。
基金從業考試成績四年有效;已通過協會組織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兩個科目者,視同已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
為進一步完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知識框架體系,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考試大綱》、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和科目三《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詳見基金協會官網),現予發布。
新版教材《證券投資基金》(第二版)、《股權投資基金》即日出版發行。自2017年11月份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全國統考開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使用新版教材和修訂后的考試大綱組織考試。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全國統考報名條件: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內部從事基金銷售的人員或者希望從事該職業的外部人員。報名條件為: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周考報名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現任/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機構合規/風控負責人/督察長等;基金託管人、公募基金銷售機構的業務負責人等;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般情況下符合前三條都是可以報考的。第四點是指遵守證監會出台的從業人員管理辦法,遵守一些規章守則。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包含三個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
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考生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或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成績合格的,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註冊條件。
協會將根據行業與市場發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調整相關的考試科目。
2019年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3月30日、4月20-21日、5月25日、6月22日、9月21-22日、10月19日、11月23-24日舉行。
考試時間為120 分鐘,考試題型均為單選題,每科題量為100道,每題分值1分,試卷總分為100分,考試合格線為60分。
時間與地點
項目 | 考試名稱 | 考試時間 | 報名時間 | 考試地點 |
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預約式考試 | 預約式考試第1次 | 2018年3月17日 | 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30日 |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哈爾濱、瀋陽、濟南、鄭州、杭州、武漢、長沙、寧波、福州、西安、重慶、成都等18 個城市 |
預約式考試第2次 | 2018年5月26日 | 2018年4月2日-2018年5月15日 |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哈爾濱、瀋陽、濟南、鄭州、杭州、武漢、長沙、寧波、福州、西安、重慶、成都等18 個城市 | |
預約式考試第3次 | 2018年6月23日 | 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11日 |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哈爾濱、瀋陽、濟南、鄭州、杭州、武漢、長沙、寧波、福州、西安、重慶、成都、拉薩等19個城市 | |
預約式考試第4次 | 2018年7月21日 | 2018年6月14日-2018年7月10日 |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哈爾濱、瀋陽、濟南、鄭州、杭州、武漢、長沙、寧波、福州、西安、重慶、成都等18 個城市 | |
預約式考試第5次 | 2018年10月20日 | 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9日 |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哈爾濱、瀋陽、濟南、鄭州、杭州、武漢、長沙、寧波、福州、西安、重慶、成都等18 個城市 | |
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全國統一考試 | 全國統一考試第1次 | 2018年4月21日-2018年4月22日 | 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30日 |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瀋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呼和浩特、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烏魯木齊、佛山、蘇州、徐州、贛州、金華、溫州、泉州、珠海、拉薩等44個城市 |
全國統一考試第2次 | 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6日 | 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24日 | ||
全國統一考試第3次 | 2018年11月24日-2018年11月25日 | 2018年9月24日-2018年11月2日 |
預約考試報名原則
1、每位考生每個考試日限報兩個科目。
2.同一考試日的科目只能選擇一個城市報考。
3.同一時段多科目同時開考的場次,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科目。
考試地點:預約式考試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4個城市舉行。考生可選擇以上任何一個城市進行考試。
報考注意事項:統考與預約考試的賬號不一樣,需重新註冊
基金從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2017年度)
一、總體目標
基金從業人員應遵循《證券投資基金法》、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基金行業協會出台的各類法律法規、自律規則和職業道德,並掌握基本業務規範。為提升基金從業人員合規合法意識,提高職業道德與執業規範水平,特設《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科目。
在工作中掌握或運用下列相關的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標準和業務規範,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
對應教材章名 | 節名 | 編號 | 學習目標(掌握/理解/了解) |
1.金融、資產管理與投資基金 | 1.金融市場與資產管理行業 | 1.1.a | 理解金融與居民理財的關係 |
1.1.b | 理解金融市場的分類和構成要素 | ||
1.1.c | 理解金融資產的概念 | ||
1.1.d | 理解資產管理的特徵與資產管理行業的功能 | ||
1.1.e | 了解我國資產管理行業的現狀 | ||
2.投資基金 | 1.2.a | 掌握投資基金的定義和主要類別 | |
2.證券投資基金概述 | 1.證券投資基金的概念和特點 | 2.1.a | 了解證券投資基金在各地不同的名稱和概念 |
2.1.b | 理解證券投資基金的基本特點 | ||
2.1.c | 理解證券投資基金與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較 | ||
2.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與參與主體 | 2.2.a | 理解證券投資基金運作具有三大部分 | |
2.2.b | 理解基金行業的主要參與者及其功能和運作關係 | ||
2.2.c | 了解基金行業的運作環節包括:募集和市場營銷、投資管理、託管、登記、估值和會計核算、信息披露 | ||
3.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形式和運作方式 | 2.3.a | 理解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的區別 | |
2.3.b | 理解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區別 | ||
4.證券投資基金的起源與發展 | 2.4.a | 了解證券投資基金的起源 | |
2.4.b | 了解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 | ||
2.4.c | 了解全球基金業發展的趨勢與特點 | ||
5.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業的發展歷程 | 2.5.a | 了解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髮展的六個階段以及每個階段的特點和標誌產品 | |
6.證券投資基金業在金融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 | 2.6.a | 理解基金對中小投資者的作用 | |
2.6.b | 理解基金對金融結構和經濟的作用 | ||
2.6.c | 理解基金對證券市場的作用 | ||
3.證券投資基金的類型 | 1.證券投資基金分類概述 | 3.1.a | 了解基金分類的意義和困難 |
3.1.b | 掌握基金的不同分類標準和基本分類 | ||
2-5.基金的基本類別: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和混合基金 | 3.2-5.a | 掌握基本基金類型及其特點 | |
6-9.特殊的證券投資基金類別:保本基金,ETF, QDII, 分級基金 | 3.6-9a | 了解市場上各類特殊類別基金的特點 | |
4.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 | 1.基金監管概述 | 4.1.a | 掌握基金監管的概念、體系、原則和目標 |
2.基金監管機構和自律組織 | 4.2.a | 掌握中國證監會對基金行業的監管職責及監管措施 | |
4.2.b | 掌握行業自律組織對基金行業的自律管理 | ||
3.對基金機構的監管 | 4.3.a | 掌握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內容 | |
4.3.b | 掌握對基金託管人的監管內容 | ||
4.3.c | 掌握對基金服務機構的監管內容 | ||
4.對基金活動的監管 | 4.4.a | 掌握對基金募集和銷售活動的監管 | |
4.4.b | 掌握對基金運作的監管(包括投資與交易行為、信息披露、持有人大會等) | ||
5.對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監管 | 4.5.a | 掌握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登記事宜 | |
4.5.b | 掌握對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以及運作的監管 | ||
5.基金職業道德 | 1.道德與職業道德 | 5.1.a | 了解道德、職業道德以及基金職業道德的含義和區別 |
5.1.b | 理解道德與法律的聯繫和區別 | ||
2.基金職業道德規範 | 5.2.a | 理解基金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含義 | |
5.2.b | 掌握基金職業道德規範的內容 | ||
5.2.c | 掌握守法合規的含義和基本要求 | ||
5.2.d | 掌握誠實守信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 ||
5.2.e | 掌握專業審慎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 ||
5.2.f | 掌握客戶至上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 ||
5.2.g | 掌握忠誠盡責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 ||
5.2.h | 掌握保守秘密的含義及基本要求 | ||
3.基金職業道德教育與修養 | 5.3.a | 理解基金職業道德教育與修養的內容與途徑 | |
16.基金的募集、交易與登記 | 1.基金的募集與認購 | 16.1.a | 掌握基金募集的概念與程序 |
16.1.b | 掌握基金成立的條件 | ||
16.1.c | 了解基金產品註冊制度改革 | ||
16.1.d | 掌握基金認購的概念 | ||
16.1.e | 了解各類基金(開放式、LOF、ETF、QFII、封閉式)的認購方式和程序 | ||
2.基金的交易、申購和贖回 | 16.2.a | 掌握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概念 | |
16.2.b | 掌握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費用結構 | ||
16.2.c | 了解開放式基金轉換和非交易過戶、份額和金額計算等 | ||
16.2.d | 理解巨額贖回處理等 | ||
16.2.e | 了解不同產品的交易方式與流程(ETF、LOF、封閉式、QDII,及市場創新產品的特殊方式) | ||
3.基金的登記 | 16.3.a | 掌握基金份額登記的概念 | |
16.3.b | 了解現行登記模式 | ||
16.3.c | 掌握登記機構職責 | ||
16.3.d | 理解登記業務流程 | ||
20.基金的信息披露 | 1.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 20.1.a | 掌握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與原則 |
20.1.b | 了解我國基金信息披露體系及XBRL的應用 | ||
2.基金主要當事人的信息披露義務 | 20.2.a | 理解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 | |
20.2.b | 理解基金託管人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 | ||
3.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 20.3.a | 理解基金合同、託管協議等法律文件應包含的重要內容 | |
20.3.b | 理解招募說明書的重要內容 | ||
4.基金運作信息披露 | 20.4.a | 掌握基金凈值公告的種類及披露時效性要求; | |
20.4.b | 理解貨幣市場基金信息披露的特殊規定 | ||
20.4.c | 理解基金定期公告的相關規定 | ||
20.4.d | 理解基金上市交易公告書和臨時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 | ||
5.特殊基金品種的信息披露 | 20.5.a | 了解QDII信息披露的特殊規定及要求 | |
20.5.b | 了解ETF信息披露的特殊規定及要求 | ||
21.基金客戶和銷售機構 | 1.基金客戶的分類 | 21.1.a | 理解基金投資人類型 |
21.1.b | 了解基金客戶構成現狀 | ||
21.1.c | 理解目標客戶選擇 | ||
2.基金銷售機構 | 21.2.a |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的主要類型 | |
21.2.b | 了解各類機構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 ||
21.2.c |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准入條件 | ||
21.2.d | 掌握基金銷售機構職責規範 | ||
3.基金銷售機構的銷售理論、方式與策略 | 21.3.a | 了解基金管理人及代銷機構銷售方式 | |
21.3.b | 掌握基金市場營銷的特殊性 | ||
22.基金銷售行為規範及信息管理 | 1.基金銷售機構人員行為規範 | 22.1.a | 理解基金銷售人員的資格管理、人員管理和培訓 |
22.1.b | 理解基金銷售人員行為規範 | ||
2.基金宣傳推介材料規範 | 22.2.a | 理解宣傳推介材料的範圍和報備流程 | |
22.2.b | 掌握宣傳推介材料的原則性要求和禁止性規定 | ||
22.2.c | 理解宣傳推介材料業績登載規範和其他規範 | ||
3.基金銷售費用規範 | 22.3.a | 掌握銷售費用內容(原則性規範、費用結構和費率水平) | |
22.3.b | 掌握銷售費用原則性規範和其他規範 | ||
4.基金銷售適用性 | 22.4.a |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的指導原則 | |
22.4.b | 理解基金銷售適用性渠道審慎調查的要求 | ||
22.4.c | 掌握基金銷售適用性產品風險評價的要求 | ||
5.基金銷售信息管理 | 22.5.a | 了解基金銷售業務信息、客戶信息和渠道信息管理 | |
23.基金客戶服務 | 1.客戶服務概述 | 23.1.a | 掌握基金客戶服務的特點 |
23.1.b | 掌握基金客戶服務的原則 | ||
23.1.c | 了解基金客戶服務的內容 | ||
2.客戶服務流程 | 23.2.a | 了解客戶服務流程 | |
3.投資者教育工作 | 23.3.a | 了解投資者教育工作的概念和意義 | |
23.3.b | 掌握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則 | ||
23.3.c | 理解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內容 | ||
24.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 | 1.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 24.1.a | 理解基金公司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
24.1.b | 理解基金公司內部控制的基本概念 | ||
24.1.c | 掌握基金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 ||
24.1.d | 掌握基金公司內部控制的原則 | ||
2.內部控制機制 | 24.2.a | 掌握基金公司內控機制的四個層次 | |
24.2.b | 掌握基金公司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 ||
3.內部控制制度 | 24.3.a | 理解內部控制制度的組成內容 | |
4.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 24.4.a | 理解基金公司前、中、後台控制的主要內容 | |
24.4.b | 理解基金公司信息披露控制的主要內容 | ||
24.4.c | 理解基金公司信息技術控制的主要內容 | ||
25.基金管理人的合規管理 | 1.合規管理概述 | 25.1.a | 了解合規管理的基本概念 |
25.1.b | 了解合規管理的目標 | ||
25.1.c | 理解合規管理的基本原則 | ||
2.合規管理機構設置 | 25.2.a | 了解合規管理涉及的相關部門設置 | |
25.2.b | 理解合規管理相關部門的合規責任 | ||
3.合規管理的主要內容 | 25.3.a | 了解合規管理的主要活動 | |
4.合規風險 | 25.4.a | 理解合規風險的含義、種類和主要管理措施 |
基金從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2017年度)
一、總體目標
為確保基金從業人員掌握與了解基金行業相關的基本知識與專業技能,具備從業必須的執業能力,特設《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
二、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是對考生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為三個級別:
(一)掌握:考生須在考試和實際工作中理解並熟練運用的內容。
(二)理解:考生須對該考點的概念、理念、原則、意義、應用範圍等有清晰的認識。
(三)了解:作為泛讀內容,考生對其有一個基礎的認識。
三、考試內容與能力要求
考生應當根據本科目考試內容與能力等級的要求,掌握下列從業必須的基礎知識與專業技能,並具備在執業過程中綜合運用相關知識的執業技能
對應教材章名 | 節名 | 編號 | 學習目標(掌握/理解/了解) |
6.投資管理基礎 | 1.財務報表 | 6.1.a | 理解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所提供的信息 |
6.1.b | 理解資產、負債和權益 | ||
6.1.c | 理解利潤和凈現金流 | ||
6.1.d | 了解營運現金流、投資現金流和融資現金流 | ||
2.財務報表分析 | 6.2.a | 理解財務報表分析的概念 | |
6.2.b | 了解流動性比率、財務槓桿比率、營運效率比率 | ||
6.2.c | 理解衡量盈利能力的三個比率:銷售利潤率(ROS),資產收益率(ROA),權益報酬率(ROE) | ||
6.2.d | 了解杜邦分析法 | ||
3.貨幣的時間價值與利率 | 6.3.a | 掌握貨幣的時間價值的概念 | |
6.3.b | 掌握即期利率和遠期利率的概念 | ||
6.3.c | 掌握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的概念 | ||
6.3.d | 掌握單利和複利的概念 | ||
6.3.e | 理解時間和貼現率對價值的影響以及PV和FV的概念、計算和應用 | ||
4.常用描述性統計概念 | 6.4.a | 掌握平均值、中位數、分位數的概念、計算和應用 | |
6.4.b | 理解方差和標準差的概念、計算和應用 | ||
6.4.c | 了解正態分佈的特徵 | ||
6.4.d | 理解相關性的概念 | ||
7.權益投資 | 1.資本結構 | 7.1.a | 理解不同資本類別之間投票權和所有權的區別 |
2.權益證券 | 7.2.a | 理解權益證券的類型和特點 | |
7.2.b | 理解普通股和優先股的區別 | ||
7.2.c | 了解存托憑證 (Deposit Receipts) | ||
7.2.d | 理解可轉債的定義、特徵和基本要素 | ||
7.2.e | 理解權證的定義和基本要素 | ||
7.2.f | 理解不同種類權益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 | ||
7.2.g | 理解影響公司在外發行股本的行為 | ||
3.股票分析方法 | 7.3.a | 理解股票基本面分析和技術分析的區別 | |
4.股票估值方法 | 7.4.a | 理解內在估值法與相對估值法的區別 | |
8.固定收益投資 | 1.債券與債券市場 | 8.1.a | 理解債券市場各參與方的責任以及發行人類型 |
8.1.b | 掌握債券的種類和特點 | ||
8.1.c | 理解債券違約時的受償順序 | ||
8.1.d | 理解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零息債券 | ||
8.1.e | 了解嵌入條款的債券 | ||
8.1.f | 理解投資債券的風險 | ||
8.1.g | 理解中國兩大債券交易市場 | ||
2.債券價值分析 | 8.2.a | 了解DCF估值法的概念和應用 | |
8.2.b | 掌握債券價格和到期收益率的關係 | ||
8.2.c | 理解債券的到期收益率和當期收益率的區別 | ||
8.2.d | 了解利率的期限結構和信用利差 | ||
8.2.e | 掌握債券久期(麥考利久期和修正久期)的計算方法和應用 | ||
3.貨幣市場工具 | 8.3.a | 掌握貨幣市場工具的特點 | |
8.3.b | 理解常用貨幣市場工具類型 | ||
9.衍生工具 | 1.衍生工具概述 | 9.1.a | 理解衍生品合約的概念和特點 |
9.1.b | 了解衍生品合約中的買入和賣出 | ||
2.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 | 9.2.a | 理解期貨和遠期的定義與區別 | |
9.2.b | 理解期貨和遠期的市場作用 | ||
3.期權合約 | 9.3.a | 了解期權合約和影響期權定價的因子 | |
4.互換合約 | 9.4.a | 理解互換合約的概念 | |
9.4.b | 了解影響互換合約定價的因子 | ||
9.4.c | 理解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的區別 | ||
10.另類投資 | 1.另類投資概述 | 10.1.a | 理解另類投資的優點和局限 |
10.1.b | 理解另類投資的投資對象 | ||
2.私募股權投資 | 10.2.a | 了解私募股權投資 | |
3.不動產投資 | 10.3.a | 了解不動產投資 | |
4.大宗商品投資 | 10.4.a | 了解各類大宗商品投資 | |
11.投資者需求與資產配置 | 1.投資者類型和特徵 | 11.1.a | 掌握投資者的主要類型、區分方法和特徵 |
2.投資者需求和投資政策 | 11.2.a | 理解不同類型投資者在資產配置上的需求和差異 | |
11.2.b | 理解投資政策說明書包含的主要內容 | ||
12.投資組合管理 | 1.系統性風險、非系統性風險和風險分散化 | 12.1.a | 掌握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的概念和來源 |
12.1.b | 理解風險和收益的對應關係 | ||
12.1.c | 掌握分散風險的原理和方法 | ||
2.資產配置 | 12.2.a | 理解不同資產間的相關性,及其對風險和收益的影響 | |
12.2.b | 理解均值方差法及其條件 | ||
12.2.c | 理解最小方差法及有效性前沿、資本市場線 | ||
12.2.d | 理解CAPM模型 | ||
12.2.e | 理解戰略資產配置和戰術資產配置 | ||
3.被動投資和主動投資 | 12.3.a | 了解市場有效性的三個層次 | |
12.3.b | 掌握主動投資和被動投資的概念、方法和區別 | ||
12.3.c | 了解市場上主要的指數(股票和債券)的編製方法 | ||
12.3.d | 了解市場有效性和主動、被動產品選擇的關係 | ||
12.3.e | 了解完全複製、抽樣複製和最優化方法複製三種跟蹤指數方法的具體應用環境 | ||
12.3.f | 理解股票型指數基金的管理和風險收益特徵 | ||
12.3.g | 了解債券指數基金無法完全被動的原因 | ||
12.3.h | 了解量化投資和多因子模型 | ||
4.投資組合構建 | 12.4.a | 理解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要點 | |
12.4.b | 理解債券投資組合的構建要點 | ||
5.投資管理部門 | 12.5.a | 理解基金公司投資管理部門設置 | |
12.5.b | 理解基金公司投資流程 | ||
13.投資交易管理 | 1.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 | 13.1.a | 了解指令驅動市場、報價驅動市場和經紀人市場三種市場 |
13.1.b | 理解做市商和經紀人的區別 | ||
13.1.c | 理解買空、賣空和加槓桿對風險和收益的影響 | ||
2.交易執行 | 13.2.a | 理解基金公司投資交易流程 | |
13.2.b | 了解演演算法交易的概念和常見策略 | ||
3.交易成本與執行缺口 | 13.3.a | 理解不同類型的交易成本 | |
13.3.b | 了解執行缺口的組成 | ||
13.3.c | 了解投資組合資產轉持與T-Charter | ||
14.投資風險的管理與控制 | 1.投資風險的類型 | 14.1.a | 掌握風險的定義和分類 |
14.1.b | 理解投資風險的種類 | ||
2.投資風險的測量 | 14.2.a | 理解事前與事後風險 | |
14.2.b | 理解貝塔係數的概念和計算方法 | ||
14.2.c | 理解下行風險和最大回撤的概念和計算方法 | ||
14.2.d | 理解風險價值VaR的概念,了解常用計算方法 | ||
14.2.e | 了解風險敞口與風險敏感度的概念 | ||
3.不同類型基金的風險管理 | 14.3.a | 理解股票型基金的風險管理 | |
14.3.b | 理解混合型基金的風險管理 | ||
14.3.c | 理解債券型基金的風險管理 | ||
14.3.d | 理解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管理 | ||
14.3.e | 了解指數、ETF、保本基金、QDII基金、分級基金的風險管理 | ||
15.基金業績評價 | 1.基金業績評價概述 | 15.1.a | 理解投資業績評價的基礎概念 |
2.絕對收益與相對收益 | 15.2.a | 掌握收益率的計算方法 | |
15.2.b | 理解業績比較基準概念與選取方法絕對收益與相對收益的概念 | ||
15.2.c | 理解風險調整后收益的主要指標 | ||
3.業績歸因 | 15.3.a | 理解Brinson歸因方法的三個歸因項 | |
4.基金業績評價方法 | 15.4.a | 了解基金評價服務機構 | |
15.4.b | 了解基金評價中的基金分類、業績計算和風格類型 | ||
15.4.c | 理解全球投資業績標準 (GIPS)的目的、作用和要求 | ||
17.基金的投資交易與結算 | 1.基金參與證券交易所二級市場的交易與清算 | 17.1.a | 理解證券投資基金場內證券交易市場 |
17.1.b | 理解證券投資基金場內證券結算機構 | ||
17.1.c | 理解證券投資基金場內交易涉及的主要費用項目及收費標準 | ||
17.1.d | 理解場內證券交易特別規定及事項 | ||
17.1.e | 掌握場內證券交易清算與交收的原則 | ||
17.1.f | 了解場內證券交易交收與資金清算的內容與模式 | ||
2.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與結算 | 17.2.a | 了解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與現狀 | |
17.2.b | 理解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制度 | ||
17.2.c | 理解銀行間市場的交易品種和類型 | ||
17.2.d | 掌握銀行間債券結算類型和方式 | ||
17.2.e | 理解銀行間債券結算業務類型 | ||
3.海外證券市場投資的交易與結算 | 17.3.a | 了解境外市場交易與結算規則 | |
17.3.b | 理解QDII開展境外投資業務的交易與結算情況 | ||
18.基金估值、費用與會計核算 | 1.基金資產估值 | 18.1.a | 掌握基金資產估值的概念 |
18.1.b | 掌握基金資產估值的法律依據 | ||
18.1.c | 了解基金資產估值的重要性和需要考慮的因素 | ||
18.1.d | 理解基金資產估值的責任人 | ||
18.1.e | 理解基金資產估值的估值程序及基本原則 | ||
18.1.f | 理解具體投資品種的估值方法及基金暫停估值的情形 | ||
18.1.g | 了解QDII基金資產估值的特殊規定 | ||
2.基金費用 | 18.2.a | 了解基金費用的種類, | |
18.2.b | 掌握基金管理費、託管費及銷售服務費的計提標準及計提方式 | ||
18.2.c | 了解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種類 | ||
3.基金會計核算 | 18.3.a | 理解基金會計核算的特點及主要內容 | |
4.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分析 | 18.4.a | 理解基金財務報告分析的主要內容 | |
19.基金的利潤分配與稅收 | 1.基金利潤及利潤分配 | 19.1.a | 掌握基金利潤來源及相關財務指標的主要內容 |
19.1.b | 掌握利潤分配對基金份額凈值的影響 | ||
19.1.c | 理解解基金分紅的不同方式和貨幣市場基金利潤分配的特殊規定 | ||
2.基金稅收 | 19.2.a | 了解基金投資活動中涉及的稅收項目 | |
19.2.b | 理解投資者投資基金涉及的稅收項目 | ||
26.基金國際化的發展概況 | 1.海外市場發展 | 26.1.a | 了解投資基金國際化投資概況 |
26.1.b | 了解海外市場的監管情況 | ||
2.中國基金國際化發展 | 26.2.a | 掌握QFII、RQFII的概念、規則和發展概況 | |
26.2.b | 掌握QDII的概念、規則和發展概況 | ||
26.2.c | 了解基金互認的現狀 | ||
26.2.d | 理解滬港通的重要意義 |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合格后,在四年內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或在註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後續培訓學時。已經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需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並按要求通過所在機構參加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年檢。基金從業資格可申請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商業銀行(含在華外資法人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
1.《證券投資基金》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的,並在四年內通過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超過四年未通過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的,需重新參加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合格后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
2.《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 《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兩個科目考試,應當在四年內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超過四年未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通過基金業協會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或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後續培訓學時后,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
3.《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基金銷售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基金銷售基礎知識》,並已在相關機構任職的,認可其基金銷售資格。
已經通過《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超過四年未在相關機構任職的,需通過基金業協會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或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後續培訓學時后,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銷售資格。
考試成績銜接
為使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平穩過渡,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截至2017年7月1日,認可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和《基金銷售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成績,上述考試科目合格的人員,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資格。2017年7月1日之後的考試成績認可,按照上述第八條規定執行。
基金成績合格證和資格證書
基金從業資格成績合格證不是基金從業資格證書,合格證是單科成績或兩科成績合格的證明。成績合格證列印網址:
基金從業資格證書是從事基金行業的資格證書,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證書並不等同於從業資格證書。這就意味著如果你順利通過了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你的首要目標是登陸基金業協會網站自行列印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如果你要想申請到基金從業資格證書的話則還需要由基金從業人員所在機構統一列印資格證書,並取得所在機構加蓋的公章。
圖書信息
書 名:《證券投資基金》(第二版)上下兩冊、《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圖書簡介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所用教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編的《證券投資基金》(第二版),分為上下兩冊,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科目三考試所用教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編的《股權投資基金》,由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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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一“位”難求,中基協緊急新增開放11個考試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