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債務
國際債務
國際債務又稱外債,是在任何特定的時間,一國居民對非居民承擔的已撥付尚未清償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包括需要償還的本金及需支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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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債務(商帳)追收英文為"International Debt Collection",譯為"國際商帳追收"或“海外商帳追收”,國際商帳追收不能單純理解為討債。國際商帳追收是指通過與海外商帳追收組織、律所、偵探公司等機構聯繫及合作合法的進行商帳追收服務,降低企業風險率和壞賬率,防範和規避企業由於使用賒銷方式帶來的信用風險。
商賬追收行業是信用行業中的一個重要分支領域。當前企業面臨嚴峻的商賬難收問題,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以後,商賬問題愈加突出,嚴重地影響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當初國家經貿委、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後兩次取締商賬追收業務活動,是因為當時從事此項業務的一些單位和個人,並沒有按照行業的規則辦事,因而屢屢出現嚴重違法亂紀和刑事犯罪行為,當今中國能從事此項業務只能是律師事務所或者律師等法律機構或個人。
企業資信調查、信用管理諮詢、信用管理培訓等信用管理分支在我國都有不同程度的發展,特別是企業信用調查和信用評級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在國內已形成了相當規模,培養了一批業界的領導企業。隨著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信用管理專業技術日趨完善。但商帳催收業作為信用管理的重要分支不僅沒有與其他信用管理分支共同發展,反而遇到了政策禁區。沒有商帳催收業的社會化信用體系是不完整的社會化信用體系。問題的關鍵是商帳催收業自身如何發展,政府如何規範和管理。
國家商務部研究院最新數據顯示,中國企業被拖欠的海外債務保守估計已超過1000億美元,且今年新增的海外拖欠額也已大大超過150億美元,且正在加速增長。
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逾期應收帳款和司法程序的繁瑣以及對商業關係的“摧毀”作用,也導致商帳催收市場存在並呈膨脹之勢。
開發商帳催收業,是生產力發展的需要,體現了“三個代表”的要求。現代商帳催收作為債務信息的傳遞者和中間人,能夠協調商業矛盾,減小交易成本。管理嚴明、運作規範的現代商帳催收業不僅不會破壞社會秩序,而且是現代商業經濟運行必不可少的潤滑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