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貸款
農業貸款
徠農業貸款簡稱“農貸”。農業銀行和其他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生產所需資金髮放貸款的總稱。貸款對象是國營農業企業、集體農業企業和農戶。國營農業企業貸款包括:國營農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國營農業企業投資性貸款、農辦工商企業技術改造貸款和家庭農場貸款。集體農業企業貸款包括:集體農業生產費用貸款、集體農業生產設備貸款、鄉鎮企業貸款、信用合作社貸款和農民個人貸款。
農業貸款是商品經濟一定程度發展的產物。在商品經濟不發達的封建社會,農業經營者借入資金多來自高利貸。到資本主義社會,高利貸為借貸資本所代替,農村中信用合作組織也發展起來,農業貸款多由銀行和信用合作組織提供。隨著農業現代化的發展,農業生產單位所需資金不斷增加,發放農業貸款的機構、項目、數量也顯著增加。有的國家不但商業銀行、農業專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組織發放,同時政府還另設專門的農貸機構提供。貸款期限先是短期,以後又增加中期、長期。貸款項目也多種多樣,如生產資料的購置,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產品加工、儲藏、運銷,以及農民家計、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等等。
在西方國家以及舊中國,農業貸款一般為抵押貸款,中長期貸款多以土地為抵押,短期貸款則多以預期收穫的農產品為抵押。在社會主義國家一般為信用貸款。
就現階段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看,貸款對象包括以下幾種: 1、國有農業企業
包括農墾、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華僑、勞改、農機、氣象、解放軍總後勤部、國防科工委以及其他系統所屬的國有農林牧漁場;國有農辦工業、商業、物資供銷、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採礦業、衣機修造業等企業;各種農業的企業集團、租賃企業、股份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以及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
2、農業生產集體經濟組織
包括農村從事農、林、牧、副、漁業及為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集體經濟組織。
3、農村生產合作經濟組織
包括各種形式,各種規模的經濟聯合體。
4、農戶
包括農業承包戶,自營戶和從事農、林、牧、副、漁、工商業經營的農村居民。
5、農村信用合作社
現行金融統計制度中,把農業貸款分為農業短期貸款和農業中長期貸款。 1、農業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短期農業流動資金貸款,這類貸款主要用於農業生產費用、農副產品加工及運銷和農業科技活動等方面。
2、農業中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貸款,主要是用於農業固定資產投資方面的貸款。
與工商業貸款相比,其主要特點有:
1、期限較長。農業生產周期長,其資金周轉也比工商業慢。因此農業貸款的期限也比工商業貸款期限長。
2、利息較低。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大,風險也大;同時農業狀況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有很大影響。
因此許多國家的政府為求得社會的安定,均實行鼓勵和支持農貸低利的政策。農業生產者自己的信用合作社也實行貸款低利的原則,有的還由政府補貼,提供無息貸款。
農業貸款對象雖然具有範圍廣和對象眾多的特點,但並不是漫無邊際的。只有具備下列條件的才能向銀行和信用社申請貸款。 1、借款單位應是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借款個人應具有合法身份的證明文件。
2、借款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法令、政策及農業區域歸划;物資、能源、交通等條件落實,具有相應的管理水平;產品符合社會需要,預測經濟效益好,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3、借款單位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辦法,能獨立自主承擔對外債權債務關係。
4、借款單位和個人應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大額貸款還要有相應的經濟實體擔保,或有足夠清償貸款的財產作抵押。
5、借款單位要在農業銀行和信用社開立帳戶,恪守信用,接受銀行和信用社的監督和檢查,並按規定向銀行和信用社提交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它經濟資料。
1、受理借款申請。借款人按照貸款規定的要求,向所在地開戶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附有關資料。如有擔保人的,包括擔保人的有關資料。 2、貸款審查。開戶銀行受理貸款申請后,對借款進行可行性全面審查,包括填列借款戶基本情況登記簿,或個人貸款基本情況登記簿和借款戶財務統計分析表等所列項目。
3、貸款審批。對經過審查評估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按照貸款審批許可權規定進行貸款決策,並辦理貸款審批手續。
4、簽訂借款合同。對經審查批准的貸款,借款雙方按照《借款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5、貸款發放。根據借貸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和生產經營、建設的合理資金需要,辦理借貸手續。
6、建立貸款登記簿。
7、建立貸款檔案。按借款人分別設立,檔案上要記載借款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貸款發放、信用制裁、貸款檢查及經濟活動分析等情況。
8、貸款監督檢查。貸款放出后,對借款人在貸款政策和借款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政策和違約行為要及時糾正處理。
9、按期收回貸款。要堅持按照借款雙方商定的貸款期限收回貸款。貸款到期前,書面通知借款人準備歸還借款本息的資金。借款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償還的貸款,可以在到期前申請延期歸還,經銀行審查同意后,按約定的期限收回。
10、非正常佔用貸款的處理。既要進行監測考核,又要採取相應有效措施,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1、身體健康,具備勞動生產經營能力、能恪守信用的農戶或農村個體經營戶。
2、從事農業相關經營活動,擁有穩定經營場所的城鎮個人。
3、申請人必須已婚。
農戶貸款最高5萬元 (部分地區額度更高,詳情請諮詢當地郵儲銀行分支機構)。單筆貸款最低限額為1000元,以100元為浮動單位。
貸款期限:1個月至12個月,以月為單位,您可以根據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等情況自主選擇貸款期限。
貸款利率:具體利率水平以當地郵儲銀行的規定為準。
1、等額本息: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2、階段性等額本息:貸款寬限期內只償還貸款利息,超過寬限期后按照等額本息還款法償還貸款。
3、一次性還本付息:到期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您可在當地提供小額貸款服務的郵儲銀行辦理或登錄網上銀行在線申請,最快3個工作日出具審批意見,詳情請諮詢當地郵儲分支機構。
1、小額貸款申請表。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
3、您在當地常住戶口薄或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
4、辦理貸款所需的其他材料。
5、結婚證或者婚姻證明。
農村信用社辦理的農村貸款方式上與農戶的需求有些不相符,問題主要如下:
農村信用社在向農戶投放農村貸款時,多採用過去“春放秋收冬不貸”的做法,貸款周期一般控制在一年以內,與如今農業產業調整后農村的發展現狀以及活動周期時間長的特點不相符。
農戶小貸款額的金額按一級二級三級劃分,分別能夠按貸款登記貸款5000元,3000元,1000元,主要適合以小規模家庭生產為主的傳統農業生產。不過如今大多數農戶對於小規模生產資金可以通過自己籌集而解決,可在農業結構調整之後,農民加大了對於經濟作物,農副產品的加工,新型的種植業等等的投入,這就大大的增加了他們對於大型貸款的需求,急需多元化的大型貸款與之項目相適應,使之更快的脫貧致富。
利率上浮較高,就造成了農村貸款的成本較高,付息的壓力較大,一定程度上不利於農村經濟的發展。
創新農村貸款模式,滿足農戶的需求
針對我國農業結構調整后的情況,不能單一的提供短期的,小額的貸款,得針對不同農戶的情況,提供多元化的小額信貸模式,使其滿足不同農戶的不同需求,如針對單一的,傳統的農業生產,可以提供原來的貸款方式。但對於新興的農業經濟作物,農副產品的加工等需求資金量大,時間長,技術要求高的農業生產,應該提供金額大,期限長,利率較低並且穩定,符合其農業發展的貸款模式,使農村貸款的金融服務與農戶的需求相匹配,這樣更好的解決當今的“三農”問題,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的發展。
我國要正確的認識農村信用社的農村貸款所發揮的作用,努力通過規章制度的完善以及大量辛苦的工作,將其納入到正規金融體系中去,讓越來越多的農戶通過它所帶來的好處脫貧致富!
1、市場型風險。由於農村市場信息閉塞,許多農產品的生產難以跟上市場需求變化。在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過程中,農業產銷企業對市場信息判斷的把握不正確,直接關係到農產品銷售價值的實現。一旦出現判斷失誤,其影響和後果就對我行、企業和農民產生不利影響。
2、規模型風險。規模化、產業化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縣城現代農業發展以家庭主。
3、災害型風險。自然災害具有不可抗力因素,特別是突發性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項目造成損失最大,有時甚至是毀滅性的打擊。而農貸支持服務的對象是以農業產銷項目為主的企業,大多以種養植農業為主,受自然環境約束大,一旦發生自然災害對支農資金安全造成直接威脅,投放的農貸無法按期回收,將面臨損失的風險。
4、信用型風險。農貸信用風險的來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企業的履約能力出現了問題。農貸的償還一般通過農業生產取得經營收入、出售農副產品,或者通過其他的途徑借入資金而實現。因此,借款企業收入的多少直接關係到貸款資金安全。第二類是借款企業的履約意願出現了問題,這主要是其品格決定的。這就要求借款企業必須是誠實可信的,並且能夠努力從事生產經營,能夠主動承擔各種義務及責任。
一是做好放款風險預測。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通過運用定3 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對貸款的各種風險因素、風險性質及風險程度進行識別和測定;二是做好政策風險預測,是指以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政策、政策性資金來源的落實與承諾保證情況、貸款利息補貼和掛賬貸款本金消化資金的到位情況為依據,對貸款的政策風險進行預測;三是做好經營風險預測,根據不同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對風險性質及成果進行識別和預測。四是做好操作風險預測,不斷提高我行風險決策能力、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農貸風險防範體系。農業生產項目屬於弱勢產業項目,受各方面環境因素制約較大,加上當前縣城農業基礎設施較落後,防災抗災能力低,對自然環境依賴性強,經營風險較高。這就要求在農業貸款資金支持上做好體系建設:
1、貸前調查一定要客觀全面,選擇規模大、有優勢的企業擇優扶持,充分利用企業徵信、周邊走訪等方式來判斷客戶的信用狀況;充分發展聯保貸業務,通過企業成員之間互相監督,互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等方式減少信用風險;深入了解客戶的真實經營狀況,查明貸款的實際用途,以防貸款用途不真實,給信貸資金帶來風險;對貸款客戶在經營上出現困難的,應積極採取措施,如降低貸款額度、加大清收力度、履行實際控制人擔保等方式來降低風險。
2、選擇由發展前景、抗風險能力強的企業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以點帶面輻射全體。
3、積極建議農業企業與縣農開辦、扶貧辦等部門聯繫,獲得政策、資金各方面的支持,防止和化解農業貸款風險。
4、加強貸后管理體系建設,經常走訪企業了解企業經營狀況、發展變化及企業急需解決的問題,及時識別和防範化解企業風險。
5、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降低經營風險,使企業發展健康、持續、高效。
徠三是加強縣域信用環境建設與宣傳,加大信用重要性在縣域範圍的宣傳力度並深入人心,從而控制好信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