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相對指標

不同時期的兩個同類指標之比

徠動態相對指標是統計學名詞,指不同時期的兩個同類指標之比。用來反映現象在不同時期的發展變化情況,統計上又稱為發展速度,通常用“%”表示。

計算公式


動態相對指標=報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報告期又稱為計算期,即被研究的時期,報告期水平是被研究的對象在報告期的的總量指標。
作為比較基礎的時期稱為“基期”。

運用


動態相對指標一般用百分數表示,或用倍數表示。
例如,某地區2010年末職工人數為1419.4萬人,2011年末職工人數為1428.6萬人,則
動態相對指標=1428.6/1419.4=100.65%
就是說該地2011年末職工人數是2010年末職工人數的100.65%。
發展速度vs增長速度(降低速度<0)
發展速度=考量報告期水平為對比期水平的變動程度=-某指標報告期數值/該指標基期數值;
徠增長速度(降低速度)=在原有水平的基礎上增加的積蓄=(某報告期數值-該指標基期數值)/該指標基期數值;
二者均是表示某一時期內動態指標發張變化狀況的動態相對數;
發展速度值-1=增長速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