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中醫術語

簡介


● 英文名稱:Contraindication
● 學科來源:中醫藥學—中藥學

古籍摘選


●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靈樞經·五味論》)

名詞解釋


● 用藥中禁止或忌諱的事宜,包括配伍、證候、妊娠禁忌和服藥食忌等。

術語在線


● 引自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術語在線

百科解讀


● 禁忌是為了確保治療效果,保證用藥安全性,避免毒副作用發生,在臨床用藥治療期間不宜進行的用藥和治療。中藥用藥禁忌主要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用藥禁忌、證候禁忌及服藥期間的飲食禁忌等四個方面。
● 中藥在服用過程中,應謹遵醫囑或說明書,避免配伍禁忌、妊娠禁忌、證候禁忌及服藥期間的飲食禁忌。

配伍禁忌

● 因為某些藥物合用后,藥效可出現減低甚至喪失,產生或增強毒副作用,因此臨床應予避免合用。
● 主要有相反、相惡,如“十八反”和“十九畏”的配伍禁忌。

妊娠禁忌

● 妊娠禁忌又名妊娠服禁、胎前葯忌、產前葯忌等。
● 婦女妊娠期間是特殊階段,應禁用或慎用某些藥物,因為這些藥物會幹擾妊娠的正常生理,導致胎漏、胎動、墮胎、小產,或胎萎不長等不良後果。
● 根據藥物對妊娠損害程度的不同,又可分為慎用與禁用兩大類。凡禁用藥物嚴禁使用,慎用藥物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酌情使用。

證候禁忌

● 意為某種藥物不宜在某種或某類病證的治療中使用。
● 藥物有四氣五味和升降浮沉的不同,以及歸經定位等差異,藥物的功能主治各不相同,因此藥物的禁忌各異。
● 如體虛多汗者不宜用麻黃等發汗藥,脾胃虛寒者不宜用寒涼葯,外感病表邪未解者不宜用補藥,有出血者不宜用活血化瘀葯等。因此,臨床用藥需充分考慮證候禁忌。

飲食禁忌

● 服藥期間忌進食某些食物,又稱“食忌”。
● 一般來說,在服藥期間,應該注意忌食生冷、辛辣、油膩、不易消化和有腥膻等刺激性的食物,因為食用這類食物會影響脾胃功能,造成藥物吸收不良,從而影響療效。
● 如溫熱病應忌食辛辣、油膩、煎炸等熱性食物,寒涼證則應忌食瓜果生冷、清涼飲料等寒性食物。
● 不宜食用可能會降低藥物療效,或加劇病情的食物,如服人蔘等補氣葯時應忌食蘿蔔。

參考文獻


● [1] 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地區).北京大學第一醫院中西醫結合研究所,譯. WHO西太平洋地區傳統醫學名詞術語國際標準。北京: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2009.
● [2] 周幀祥,唐德才。中藥學。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16.
● [3] 高學敏,鍾贛生。中藥學。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