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地震局

銅陵市地震局

銅徠陵市地震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擬定防震減災地方性規章,組織起草本行政區有關防震減災工作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基本概況


徠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設立銅陵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防震減災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正縣級)。

職責調整


增加全市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與服務職責,具體是:依法核定工程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城鄉抗震設防技術開發利用推廣與培訓、指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範,擬定防震減災地方性規章,組織起草本行政區有關防震減災工作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編製本行政區防震減災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地震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落實《銅陵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實施,指導和監督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分預案。
(四)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內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和重大建設工程以及可能發生次生災害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城市震害預測及防震減災信息技術系統和本區活斷層探測與預警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區內的抗震設防標準,負責城鄉建設規劃防震減災、抗震設防措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建立防震減災群測群防信息網路,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負責平息地震謠言、謠傳、誤傳;審核涉及地震震情的新聞稿件及出版物。
(八)負責銅陵市防震減災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地震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地震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隊伍建設、黨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防震減災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地震震害防禦工作,編製震害防禦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本行政區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工程抗震技術培訓與指導和工程抗震技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指導縣、區和開發區防震減災工作及有關學會、協會工作。

人員編製


市地震局全額事業編製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