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懷玉

全國勞動模範

李懷玉,唐河縣郭灘鎮李庄村黨支部書記。

人物介紹


李懷玉擔任村支部書記以來,李懷 玉從兩委班子建設抓起,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事不過三”,即安排的工作不能讓領導過問三次、給群眾辦事不能讓找上三次,為了切實轉變了幹部作風,他還親自帶領兩委班子義務修路5000多米。就這樣,幾年來,他身先士卒,帶領村幹部建設公益事業,發展集體經濟,村裡籌資200多萬元興建了萬隻養雞場,集體培育40多畝銀杏苗圃基地,利用閑置場地搞租賃承包,迅速壯大了村裡的集體經濟。 (隨著經濟狀況的好轉,李庄村公益事業建設的步伐也大大加快,文化大院、文化廣場相繼建成,各項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標準化戲台、文化長廊、健身器械等一應俱全,自來水和閉路電視通向家家戶戶,一個整潔、富裕的新村呼之欲出。這裡面,有著李懷玉太多的心血和汗水。7年來,他曾經強忍喪子之痛,堅守在修路工地;曾經飽受謾罵與威脅,仍然堅持原則,恪盡職守。他動情地說,既然黨和人民把自己推到這個位置上,就要全心全意為大夥辦事。
2010年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