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

海警

海警是指海上的警報,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部隊的簡稱,原隸屬於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中國海警局)海警部隊。

2018年3月轉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組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稱中國海警局。

詞語解析


海警
1.海上的警報。清 魏源 《<聖武記>敘》:“晚僑 江 淮,海警飈忽,軍問沓至。”
2.指我國的海警部隊(CHINA COAST GUARD)。
舊稱中國海警指隸屬於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的公安邊防海警部隊。
現稱中國海警指隸屬於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中國海警局)的中國海警部隊。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其中一項內容為: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將現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輯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統一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並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2013年7月22日,重組后的國家海洋局正式掛牌,已懸掛14年的“中國海監總隊”牌匾被取下,換上了嶄新的“中國海警局”牌匾。
海警部隊主要負責海上救助、海上治安管理和海洋維權執法,由現役軍人和非現役人員組成,現役軍人編製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