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營業執照

證明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文件

企業營業執照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證件。企業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營業執照由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核發。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頒發《營業執照》。對具備法人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外商投資的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企業營業執照分正本與副本,兩者法律效力相同。企業營業執照正本為懸掛式,每個企業頒發一張,必須懸掛於企業住所的辦公室內,或店堂中的明顯位置。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為摺疊式,可攜帶外出,以為進行生產經營等活動的憑證,可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數量,申請登記主管機關頒發。企業營業執照的正本與副本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和擅自複印。企業營業執照除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繳或者吊銷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押、毀壞。企業遺失營業執照或其副本,必須登報聲明后,方可申請補領。

辦理流程


企業營業執照的辦理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到工商部門審核企業名稱
二、到事務所領取驗資所需要的表格,到銀行投放資金,驗資
三、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四、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機構代碼證辦理
五、到轄區稅務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
六、到銀行開設基本賬戶。
當然,您也可以找代理機構辦理。只要您提供相應資料,代理公司會幫你辦理好這些。

使用須知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置於住所醒目位置。
2、企業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及時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換髮新照。未經核准變更登記,企業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3、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記機關對企業進行年度檢驗。同時在營業執照正、副本上加貼年檢標記。自2014年3月1日起,工商局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檢工作。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不得在營業執照上粘貼除年檢標記以外的任何東西。
5、企業因辦理有關報批、備案手續或其他原因需向有關部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必須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書面申請報告,經登記機關批准後方可複印,並在營業執照複印件上加蓋登記機關專用章,否則該複印件無效。
6、《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發生遺失或損毀的,應立即在報刊上登載有關啟事,聲明所遺失或損毀的營業執照作廢。企業必須憑營業執照的遺失啟事,並填寫《企業營業執照遺失補辦申請表》后,方能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新照。
7、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處3萬元以上罰款;公司企業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未將營業執照正本置於企業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記機關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9、企業不得自行複印營業執照,凡未經登記機關許可擅自複印的,一經發現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