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沖

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高坪鎮副鎮長

劉沖,男,遵義市匯川區高坪鎮副鎮長。

違反廉潔


匯川區高坪鎮副鎮長劉沖違反廉潔自律案。
2010年和2011年底,高坪鎮兩次實施“雨露計劃”農民工技能培訓。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龐某與分管領導劉沖商量決定由雙獅村偽造“雨露計劃”培訓誤工補貼的領條,分兩次將剩餘的0.496萬元、0.4275萬元培訓費用沖抵出來,用於支付2010年、2011年的接待就餐費。2015年2月,匯川區紀委給予劉沖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立案偵查


2015年4月20日,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遵義市匯川區團澤鎮副鎮長劉沖(副科級)、高坪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龐立青和楊朝琴在開展農業扶貧工作中涉嫌職務犯罪立案偵查,並對劉沖和龐立青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