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謀共識

團結謀共識

“團結謀共識”運動,英文Uniting for Consensus(UfC),又稱“咖啡俱樂部”。其形成於20世紀90年代中期,當時日、德兩國希望“入常”,義大利等國則表示反對擴大安理會聯合國的可能。以義大利為首的這些國家的大使經常在咖啡館商討,這些國家的大使越聚越多,後來被稱為“咖啡俱樂部”。

發展


目前,“團結謀共識”運動共有七十多個成員國,主要是發展中國家,用以抗衡四國聯盟爭取加入安理會的要求,並形成相互抗衡的兩大陣營。而所謂的四國聯盟,成員為巴西、日本、德國、印度,有強烈意願加入常任安理會。日本和德國分別是聯合國第二與第三大出資國;而巴西是拉丁美洲之中最大的國家;印度則是全球人口數目第二大國,並且為聯合國兩個維持和平任務的重要合作者。在安理會改革問題上,“團結謀共識”以義大利為首,其他領導國家為韓國,墨西哥,阿根廷和巴基斯坦。各國的反對目標其實不同,其中韓國等國反對日本,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國是針對德國,阿根廷和墨西哥等國是針對巴西,巴基斯坦等國是針對印度。
“團結謀共識”運動於2005年4月11日在紐約舉行“團結一致大會”,參加者多達119個國家代表。中國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與美國駐聯合國公使也出席了會議。與會國家認為,聯合國的改革應該達到加強該組織的目的,因此,改革應盡量取得一致,不能加深各國的分歧。在沒有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大會如果強行通過只有部分國家同意的改革,會帶來不好的後果。安理會的擴大,不僅應考慮國家的大小和對聯合國的貢獻,還應考慮其是否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原則,對世界和平是否有利,即所有國家,不分大小,都是平等的,新增的理事國還應有責任心。雖然這些觀點都沒有點名,但似乎都是有針對性的,特別是對日本。大部分與會國家反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的年內確定安理會改革方案的倡議,認為“不宜為改革設定時限”。這次會議還提出了一個非常有價值的觀點:一個國家爭取“入常”不應與其謀求大國地位的努力相掛鉤。
2005年7月21日,“團結謀共識”運動提出安理會擴大決議草案,反對新增常任理事國,建議將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席位從目前的10個增加到20個。這份文件建議,對《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進行修改,將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席位從目前的10個增加到20個。擴大后的安理會所有非常任理事國任期將為2年或3年,可以連選連任。至於連選連任的標準和席位輪換的辦法,由各地區國家自己協商決定。根據上述方案,10個新增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席位將在聯合國現有的5個地區組內分配,其中亞洲和非洲將各獲得3個,拉美與加勒比地區將得到2個,西歐和東歐將各獲1個。文件建議對憲章中有關安理會投票的規定進行修改,規定擴大后的安理會通過決議所需贊成票為15票。文件還對改進安理會的工作方法提出了5項建議,其中包括限制否決權的使用,增加決策過程的透明度,以及擴大非安理會成員國對安理會工作的參與。
“團結謀共識”運動7月26日致函“四國聯盟”(巴、印、日、德)常駐聯合國代表。函件再次警告說,如四國將要求增加6個常任理事國的框架決議草案付諸表決,那將加劇各方目前因安理會擴大之爭而產生的緊張關係,削弱成員國對聯合國的普遍支持。義大利常駐聯合國代表斯帕塔福拉在聯大發言中批評“四國聯盟”中的個別國家不惜通過“敲詐勒索”的手段,不惜以削減對一些國家的經濟援助或是中止援助項目相要挾的方法,為其“入常”尋求支持。他說,這已不是“塞錢”買票問題,而是一個倫理和道德問題,是對聯合國部分成員國的“勒索”。他呼籲各國對這種“勒索”行為說“不”,以免聯合國的信譽及其改革進程受到損害。

影響


面對各國圍繞著聯合國安理會改革方案之爭進入白熱化階段的現實情況,2005年6月7日,中國政府發布《中國關於聯合國改革問題的立場文件》,全面闡述了中國政府關於聯合國改革問題的觀點和立場。
文件特別指出,中國認為,安理會改革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擴大問題,也包括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方法等重要問題。安理會改革應遵循以下原則:提高安理會的權威和效率,增強其應對全球性威脅和挑戰的能力;優先增加發展中國家代表性。發展中國家已佔聯合國會員國總數的2/3以上,但在安理會的代表性嚴重不足,這個狀況必須糾正;應讓更多國家,特別是中小國家有更多的機會輪流進入安理會,參與決策;堅持地域平衡原則,併兼顧不同文化和文明的代表性;涉及各地區的改革方案應首先在有關地區組內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