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材

造材

按木材規格要求,將原條截成原木的作業。實行原木運材時,在伐區進行;實行原條集材或伐倒木集材時,在山上楞場或貯木場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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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由於立地條件不同,林木的形狀、材質各不相同,甚至同一株樹的不同部位,其形狀、材質也各異。因此應根據每株樹的缺陷,如腐朽、裂紋、彎曲、尖削和節子等的有無或分佈情況,儘可能造出較多的優質材,以提高木材的造材率和等級率。
造材前,量尺員先對原條進行觀測,然後根據國家原木標準,樹、材種生產計劃、市場需求和原條上的缺陷進行量尺,並標記出下鋸記號。量尺員技術水平的高低對造材率和等級率有明顯的影響。
造材時,下鋸方向要與樹榦軸線垂直,並防止劈裂。伐區造材的作業條件和安全性差,造材質量較低;貯木場造材有專門的造材台,作業條件較好,造材質量有保證。伐區的造材工具主要是油鋸和手工據。中國在貯木場造材多用電動鏈鋸。
20世紀50年代末以來,蘇聯等國家首先在貯木場採用固定式圓鋸機和鏈鋸機進行原條造材。70年代后,瑞典芬蘭等國製造了在林內和運材道旁作業的自行式打枝造材機,用液壓驅動鏈鋸或圓鋸。這類機械往往是多工序聯合作業機(見彩圖)。造材機構中的進料、量尺和鋸切等裝置由電腦控制,生產效率高,量尺準確,作業安全,但不能按原條各部位質量區別下鋸,多用於針葉樹材及造紙材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