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是政府總部屬下12個決策局之一。負責管理整體公務員隊伍的政策工作,包括公務員的招聘、薪俸及服務條件、人事管理、人力統籌、培訓、紀律及政府內部法定語文政策。
本局的首長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下有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三名副秘書長、一名一般職系處長,以及多名首席助理秘書長。詳情見公務員事務局的組織與職責一欄。
隨在2003年7月1日及2004年4月1日把前法定語文事務署和公務員培訓處納入公務員事務局后,本局現有職員590多人。他們與其他決策局、政府部門、中央與部門的員工協商組織,以及公共執行與諮詢法定團體維持密切聯繫,確保政府擁有一支高效率而又穩定的公務員隊伍,隨時對不斷轉變的需求作出回應,以迎合市民的期望。
提升公務員的幹勁、抱負及知識水平,以確保香港擁有一支廉潔奉公、為人信賴、受人尊敬、富責任感的公務員隊伍,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