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蔭道

林蔭道

林蔭道是指一種兩側樹木茂密、濃蔭圍繞的寬闊道路,或街道中央供行人通過、散步和休憩的帶狀綠化地段。很多情況下,林蔭道兩側種植的樹木為同一個品種,從而使林蔭道整體景觀統一。

詞語概念


基本解釋:
[avenue;boulevard] 指兩邊栽有高大茂密樹木的通路。
白楊林蔭道。
引證解釋:
兩旁有茂密樹木的道路。
郭小川 《祝酒歌》:“林蔭道上,機器如樂隊;森林鐵路上,火車似滾雷。”艾青 《好》詩:“讓我們的馬路有美麗的林蔭道;林蔭道上發散出洋槐花的香氣。”《花城》1981年第5期:“昨晚,他在校園的林蔭道上碰到了他。”

近詞區別

在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2005年修訂的第五版《現代漢語詞典》記載中,將‘林蔭道’作為推薦詞條,而‘林陰道’為非推薦詞條。”蘇州大學語委委員、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漢語言文學學科帶頭人曹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說,“林蔭道”意思是樹木遮蓋太陽而形成的路,“林陰道”意思是背著太陽的路。兩個詞都可以用,只是意義有些差別,一個強調樹木遮陽,一個強調背著陽光,現在已經被混淆成通用了。
兩旁有茂密樹木的道路。兩個詞很難說對錯,但嚴格來講,應該用“林蔭道”,首先林蔭道被《現代漢語詞典》列為推薦詞條,而林陰道列為非推薦詞條,這說明林蔭道的使用社會頻率高於林陰道,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在選擇混淆辭彙作為推薦詞條時,辭彙的使用頻率是第一參考標準。再就據文化傳承而言,“林蔭道”自秦漢就出現了,而“林陰道”在唐宋時才出現。從構詞理句來看,“林蔭道”有形象的遮蓋的意思,而“林陰道”卻過多地傾向背陽,顯然前者更加能形象表達出意思。
林陰道有兩個含義:一是指兩側樹木茂密、濃蔭夾道的寬闊大道,如法國巴黎的愛麗舍田園大街;一是指在街道上供居民步行通過、散步和短暫休息之用的帶狀綠化地段,如北京的正義路(見彩圖)。城市園林綠地系統中的林蔭道,指的是后一種。

簡史


早期的林蔭道
最早的林蔭道指兩側植樹的散步道。它是以歐洲城市高大的防禦性土質城牆為基礎,自17世紀城牆的防禦功能被廢棄之後開始發展起來。最著名的要數1670年開始在巴黎土牆上興建的散步道,由位於11段城牆上的獨立散步道構成,最終被連接起來,形成了環繞城市北部的高架遊覽線路,即為人們熟悉的大林蔭道(Grands Boulevard)。林蔭道的交叉口各不相同,但寬度基本為30-38米——它相對當時巴黎通常僅7.3米的街道來說已經相當寬了——路邊栽種了兩排、四排或五排行道樹。它們功能明確:中央供馬車和騎馬者通行,兩側樹下的道路則是為行人準備的。隨著城市擴張開始包圍林蔭道時,沿路的功能主要是娛樂性質。19世紀早期,這些林蔭道的高度降低並整合到了城市總體的街道系統中。
19世紀的林蔭道系統
19世紀中晚期見證了林蔭大道建設的第二個階段。它始於18世紀50年代奧斯曼的巴黎重建,並且在歐洲與美國的主要城市中一直發展持續到20世紀初,而在亞洲、印度和中南美洲則延續到20世紀40年代。
19世紀的林蔭大道通常作為大尺度城市規劃的一部分,設計中繼承了早期城牆林蔭道的許多特徵:寬闊的尺度、成排的樹木、馬車與行人分離的通道,並結合了休閑娛樂功能。它們典型的目標就是為新的城市發展開拓空間。林蔭道的物質形態也經過重新提煉和現代化。奧斯曼引入帶鋪裝的車道及抬高的路牙,並且發展了三種典型的道路形式:一種有中央隔離帶,另一種帶拓寬的人行道,還有就是多通路林蔭道。
19世紀多通路林蔭道為骨架的著名城市擴張案例包括奧斯曼在巴黎西北邊緣環繞艾特利廣場(Place d'Etoile)的規劃和厄爾德方斯·西爾達(Ildefons Cerda)為巴塞羅那制定的規劃,以及弗雷德里克·勞·奧姆斯特德和卡爾弗特·沃克斯(Calvert Vaux)所作的布魯克林規劃(奧姆斯特德和沃克斯把他們的林蔭道叫做“公園大道”)。
20世紀的終結
在世紀更替之後,美國修建的多通路林蔭道就相當少了。交通工程師想方設法來優化機動交通和提高車流速度,因而多通路林蔭道日漸失寵。美國的工程師設計了新的街道和公路系統,把快速交通從低速的本地交通和行人中分離出來。20世紀30年代,交通工程師開發了一套沿用至今的街道分類系統,稱為功能分類標準。街道依據其預期承擔的機動交通或進出臨街地塊的功能被劃分為不同類型。

格局設置


設施和功能
林蔭道內,除了栽植遮蔭的高大喬木和設步行道外,一般還布置有開花灌木、植籬、花壇、坐椅等,有的還有噴泉、花架、亭、廊等設施。中國規定,林蔭道的最小寬度為 8米。林蔭道還具有防塵、降低雜訊、遊憩和美化環境的功能。在城市綠地系統中,林蔭道可把塊狀綠地、點狀綠地聯繫起來。
設置形式
林蔭道的布置應妥善處理步行道與綠帶的劃分、分段和出入口的安排、遊憩場所的內容和設置、植物的選用和配置等問題。有下列設置形式:①設置在城市道路中軸線上,如上海肇嘉浜路等。其優點是兩側居民有均等機會入內散步休息,並能有效地組織來往車流,但行人進入林蔭道必須穿越車行道,既影響交通,又不安全。這種形式適用於以步行為主或車流量較少的街道。②在道路一側設置林蔭道,一般設置在日照條件較好的一側,以利於植物生長;或在眺望景色較好的沿山坡、沿江地帶。③林蔭道分設在車行道的兩側,與人行道相連,則行人和附近居民不必穿越車行道,比較方便安全。一般居住區內車行道兩側的綠地,往往採用這種布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