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對講機
警用對講機
警用對講機又稱警用無線對講機,專門為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安全、海關、軍隊、武警八個部門進行無線通信業務聯繫的對講機。國家無線電管理部門為了確保以上特殊部門通信業務的安全,專門規劃出若干組頻率供其使用,頻率範圍從350~390MHz,其350MHz~370MHz主要用於公安系統使用。這一段頻率行內稱為350MHz低端。370MHz~390MHz為其它部門使用,這一段頻率行內稱為350MHz高端。這一類對講機統稱為350MHz警用對講機。
警用對講機
警用對講機
司系列警講臂持講、載台繼台。建伍司系列警講持講、載台繼台,較早系統采。警講量較,影響強,規,品,則建伍司摩托羅司產品。
警用對講機
在警用對講機中還有日本馬蘭士品牌的HX260、HX290手持對講機和GX1608車載機,日本特靈通公司的DR330車載機;紐西蘭大吉公司的T2000系列車載台及T800中繼台。
警用對講機分為常規通信用和集群通信用。而在常規通信使用中,又分為在專用通信網中使用和非網路中使用。
在集群通信中也分為MPT1327信令的集群系統和其它制式集群系統。公安系統中使用警用對講機是數量最多的,在公安系統中使用警用對講機,必須要通過公安部的對講機入網檢測,要滿足公安部《公安移動通信網警用自動級規範》的要求,如CPSX編號計劃,動態重組功能,報警功能,單鍵啟動等。集群對講機則要符合MPT1327信令標準,要適合公安部CPS-X及MPT1343撥號方式。
集群對講機要既能在集群系統中使用,還能方便切換到常規通道模式使用,即具有脫網功能。脫網是指當在近距離單工通信或超出系統覆蓋範圍的場合時,可利用對脫網功能(暫時離開集群系統)和其它移動台直接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