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化度

礦化度

礦化度又叫做水的含鹽量,是表示水中所含鹽類的數量。由於水中的各種鹽類一般是以離子的形式存在,所以水的礦化度也可以表示為水中各種陽離子的量和陰離子的量的和。一般用M表示。

​總礦化度


礦化度
礦化度
總礦化度,又叫總溶解固體(total dissolved solid,簡寫TDS),指地下水中所含有的各種離子、分子與化合物的總量,以每公升中所含克數(g/L)表示。為了便於比較不同地下水的礦化程度,習慣上以105度到110攝氏度時將水蒸干所得的乾涸殘餘物總量來表徵總礦化度。

總固體含量


水的總固體含量不是水的總礦化度,水的總固體含量是指溶解在水中的無機鹽和有機物的總稱(不包括懸浮物和溶解氣體等非固體成分)。溶解固體、總固體在數量上要比含鹽量(礦化度)高。當水特別清澈的時候,懸浮固體的含量也比較少(比如地下水),因此有時也可以用總固體含量來近似表示水中的含鹽量。

二者區別


這兩者的含義很接近,它倆之間的差別是總固體比總礦化度要大,其差值為HCO3—含量的一半。因為在水蒸干過程中,重碳酸根含量的一半將轉化為CO2氣體而逸出。
但是,在不很嚴格的情況下,當水比較清凈時,水中的有機物質含量比較少,有時候也用溶解固體的含量近似的表示水中的含鹽量,即用水的總礦化度來表示水的礦化度。
天然水按礦化度或總固溶物的分類見下表。
表1.1.1 天然水按礦化度的分類
分 類礦 化 度 (g/L)
淡 水0.000—1.000
微 咸 水1.000—3.000
咸 水3.000—10.000
鹽 水10.000—50.000
鹵 水>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