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哲
陝西省渭南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1978年7月至1980年8月在商洛師範學校丹鳳分校學習;
1980年8月至1985年9月在陝西省丹鳳縣鐵峪甫區小學任教;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寶雞師範學院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習;
1989年7月至1992年3月在寶雞師範學院中文系任教;
1992年3月至1993年6月在咸陽市市直機關房管處工作;
1993年6月至1997年4月任咸陽市市直機關房管處副主任科員;
1997年4月至1997年7月任咸陽市市直機關房管處主任科員;
1997年7月至1998年6月任咸陽市委組織部秘書科主任科員;
1998年6月至2001年11月任西藏自治區普蘭縣委副書記;
2001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咸陽市秦都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2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咸陽市秦都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
2004年3月至2004年6月任咸陽市紀委副書記,秦都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
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咸陽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秦都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
2004年9月至2009年5月任咸陽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其間於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陝西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9年5月至2012年2月任咸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正縣級);
2012年2月至2012年6月任陝西省直機關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2012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安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任陝西省紀委常委,安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陝西省紀委常委;
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任陝西省紀委常委、省監察委員會委員;
2020年6月任渭南市政協黨組書記。
省十二次、十三次黨代會代表,中共陝西省第十三屆紀委委員,市五屆人大代表,市五屆政協委員。
2017年8月4日,據陝西安康市紀委監察局消息顯示,陳俊哲不再擔任安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20年6月9日,根據有關規定,經陝西省委組織部研究同意,陳俊哲擬為渭南市政協主席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