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標準

1982年中國確立的標準

“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和初級以上職稱的人員”——1982年我國確立的這一人才標準,在當時條件下從根本上扭轉了十年“文革”踐踏知識、鄙視教育的局面。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才的內涵在現實中發生了很大變化,人才標準如不及時校正,勢必影響人才選拔、評價、激勵等各個環節,進而影響人才強國這一重大戰略的實施。

人才標準


1、具備良好的人品
2、在博學廣識的基礎上,在某一個領域或某些領域有所專長
3、效率高,講方法,洞察力強,吃苦耐勞,有創造性思維
4、較高的情商
5、高尚的情操
假文憑泛濫
假文憑泛濫成災,已成為社會公害。“一些人為了獲取更高學歷,不惜弄虛作假;一些人為了評上職稱,熬白了頭髮。這些現象的發生,與不科學的人才標準有直接關係。”作為人才專家,沈榮華的話一針見血。
人才標準
人才標準
人事部人事與人才研究所所長、著名人才問題專家王通訊說,在評價人才時過分強調學歷的作用,致使不少人急功近利,想方設法弄一個文憑,給自己貼上一張人才的標籤,而非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在現行人才標準下,人們想的不是拼成績、比貢獻,而是拼學歷、比職稱。”
一位成功“混”到本科文憑的基層幹部的自白也從側面證實了專家的看法。“我在鄉鎮摸爬滾打20年,最後到縣裡當了局長,本希望繼續‘往上走’,但文憑卻成了最大的‘攔路虎’。因為上面有規定,縣處級幹部要有本科以上文憑,而我僅是高中畢業。最後我報名參加了省委黨校在縣裡的函授班,3年後順利拿到了本科文憑,並如願當上了副縣級幹部。文憑拿到了,但自己的知識水平並沒改變,改變的僅僅是履歷表上的學歷。”
“我們把學歷等同於人才,無學歷則不是人才,就導致了錢學交易、權學交易和文憑商品化。”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顧海兵說,“其突出表現是:少數不法分子在重點大學門前大量兜售各種假文憑,一些有真才實學的人被迫去買假文憑;一些高校大量舉辦研究生班,降低標準批量授予很多有一定地位的學員以碩士頭銜;個別官員或企業家沒有嚴格考試、沒有撰寫論文,卻獲得了博士學位。”
儘管有關方面對假文憑已採取一系列措施進行遏制,但專家認為,如果不從校正現行人才標準這把“尺子”入手,那麼這些措施將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能力業績


能力導向

雖然要考慮人才的學歷和職稱,但更突出其綜合能力和專業水平,從而真正做到唯才是用。因為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很難用學歷體現出來。如果一位名牌大學畢業生5年做不出成績,就很難講他是人才。

業績導向

在競爭環境中,業績至關重要,因為只有業績才能把一個人同其他競爭者區別開來。學歷只能是人才能力中的很小一部分,最多表明一個人的潛能。在進行人才評價時,不能僅看文憑及其畢業的大學,而要看他給社會做了哪些貢獻,有何業績。
顧海兵介紹,發達國家的公務員隊伍不追求高學歷,甚至高技術企業也不追求高學歷。比如,美國國務院招聘外交官要求極為寬鬆,只要求高中以上學歷;而在美國一家大報一年刊登的3544則科技類招聘廣告中,2799則沒有任何學歷要求,而要求學士學位的僅206則,要求碩士的僅77則。

重建標準


十六大方針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了“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重大方針。“其核心是尊重勞動,其本質是尊重人才。”沈榮華認為,“儘管這一方針沒有提出新的人才標準,但根據其精神,新的人才標準不僅應該包括‘顯現’的人才,還應該包括‘潛在’的人才;不僅要涵蓋有學歷有職稱的人才,也要涵蓋沒有學歷和職稱、但有專門技能的人才。”
“按照這一理論概括,我們的人才新標準應當是:具有一定的知識或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為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積極貢獻的人。”沈榮華表示,新標準可以有學歷和職稱的概念,也可以沒有這些概念,但必須從以學歷為本位變為以能力為本位,把人才置於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去考察,以為社會所創造的價值大小去衡量,從而形成人人講創造、人人做貢獻的“不安於現狀、不相安無事”的社會氛圍,推動社會不斷進步。

專家看法

許多專家表示,新的人才概念至少要包括以下三類人才:第一類是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等三支隊伍;第二類是高級技能型人才;第三類是其他為社會創造價值的人才。而新的人才評判標準要以市場對人才的認可程度為依據,以能力和業績的大小為重點,以薪酬水平的高低為重要參照。
重建人才標準,當務之急是要加緊建立人才統計的指標體系。“這個體系必須突破計劃經濟體制下單純以學歷職稱界定人才的局限,體現市場經濟體制下以能力為主導的人才標準。”沈榮華說,“具體來講,包括三個要素:一是知識要素,即受教育的程度;二是能力要素,即經歷;三是業績要素,即所做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