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嘉縣人民法院

獲嘉縣人民法院

獲嘉縣人民法院成立1948年11月,原為獲嘉縣人民政府司法科,1951年改為獲嘉縣人民法院。

法院簡介


獲嘉縣院,獲嘉縣政府司科,改獲嘉縣院。,獲嘉縣院城區健康段舊址遷址,址坐落獲嘉縣盟段號。獲嘉縣院院式編,具審判資官。式編,科歷占%,研究。院隊伍呈識化、化、專業化。

機構設置


獲嘉縣院設構:政治、辦室、研究室、紀檢監察室、政裝備科、刑庭、庭、二庭、政庭、案庭、審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城郊法庭、中和法庭、史庄法庭、亢村法庭,總共17個。

法院建設


獲嘉縣院緊緊圍繞“群眾司案件義”標”,堅持服務局、司、司,強精建設,促各項步。

所獲榮譽


獲嘉縣法院在縣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和指導下,以審判工作為中心,以基層建設為基礎,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隊伍建設為保證,切實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確保法律嚴格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刑事審判、行政審判、思想宣傳、公文處理、涉訴信訪等多項工作躋身省市先進行列。1993年榮獲全國法院系統集體一等功,2003年、2006年兩次榮獲集體二等功,2004、2005、2007年三次榮獲“全省優秀基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