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條約》(英文:Treaty of Paris,法文:Traité de Paris,德語:Pariser Vertrag),由法國、西德、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這六個歐洲國家於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簽訂、並於1952年7月23日開始生效,成立了歐洲煤鋼共同體。
根據現有歷史教材,《巴黎條約》指1951年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具體:
該條約已於2002年7月23日、即條約開始生效整整五十年後失效。
歐洲煤鋼共同體是歐洲第一個跨國機構,後來同其他相繼出現的跨國機構一起發展成為今天的歐洲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