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是從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必備的資格,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且成績合格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衛生系列醫、葯、護、技各專業的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逐步實行以考代評和與執業准入制度並軌的考試製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採取考試和評審結合的辦法取得。

背景信息


2000年,原人事部、衛生部下發《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號),要求逐步建立政府宏觀管理、個人自主申請、社會合理評價、單位自主聘任的管理體制;逐步推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製度。

考試時間


201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於2017年5月27日-28日進行。
201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5月25-26日、6月1-2日舉行。
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是4月10-11日、4月17-18日舉行。

專業代碼


201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代碼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8、387和391的73個專業的4個科目實行人機對話的考試方式。
2017年起,護理學(師)專業(代碼203)各科目試卷均有條形碼標識,該專業考生必須將本人試卷封面上的條形碼揭下,粘貼於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未按規定正確粘貼條形碼者成績以零分處理,請考生相互轉告。

考試成績

201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的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201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統一發放成績單,考生須於成績公布后在指定時間內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自行列印成績單並妥善保管。

注意事項

1.報名參加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於2016年12月31日。
2.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寧夏、新疆兵團考區的考生需要在現場確認后,於2017年1月4-26日期間完成考試相關費用的網上支付,具體事宜請諮詢當地考試機構。
3.過期的身份證件不能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身份憑證,請考生務必及時換證,確保能夠參加考試。
4.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採用計算機統一評分,不接受成績複核申請。
5.請考生在考試前一周密切關注中國衛生人才網,留意考試專區重要通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