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徠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根據《南昌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商標監督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市商務局的反壟斷相關職責,市知識產權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不再保留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及其副處級的直屬行政機構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和正科級的直屬行政機構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商標監督管理局、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
不再保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設的副處級行政機構市價格監督檢查局。
將南昌市西湖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專業市場分局調整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的監督管理。負責並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指導和監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或受委託配合開展有關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職責。指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日常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徠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 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綜合管理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管。
(十)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葯,下同)零售和使用環節、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化妝品經營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和使用環節、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化妝品經營環節質量管理、監督檢查和上市后風險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負責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指導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四)負責知識產權工作。擬訂全市專利、商標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和加強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保護知識產權,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負責全市人才知識產權保護有關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徐雲輝。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12月30日,入選江西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