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是在市政府的重視、關心和支持下,根據穗編字[1986]270號文和穗府辦[1987]43號文成立的機構。作為市政府負責招生考試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市十二個區(縣級市)招生考試組織管理工作。招生考試工作主要面向廣州市招生的各高校、普通中學、各類職業技術學校、成人教育學校;面向全市的在校學生及其家長,和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社會考生。

機構簡介


廣州市招考試委廣州市考試委設辦室,設構,務負責階段校招;承擔普、職業校畢業考,階段校招考試,普校招考試,校招考試,考試五類考試組織;承擔各育考試組織;展市各類育統考試論研究科研究,負責考試統計;承擔市各類育統考試招宣傳、諮詢服務。

主要職能


()貫徹執省、市育招考試針政策律規,制施、改革案組織施。
(二)負責市階段校招考試市業考試、測試管。協調、匯、布市招階段校招計劃。負責市階段校招考試市業測試組織管。負責市階段校招錄取管。
(三)負責本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普通高考的報名、體檢、建檔、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省招考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院校和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承擔碩士研究生入學報名、考試工作。
(四)負責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務、考籍、畢業申請初審等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市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等社會考試及教育系統的非學歷證書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市各類教育考試及招生錄取計算機網路管理系統的建設、軟體開發、系統運行與維護工作。負責各類教育考試的數據管理和統計分析工作。承擔本市教育考試及招生信息化建設的規劃管理與指導工作。
(七)負責本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的考試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負責調查處理招生和考試工作中發生的重大問題,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正當權益。
(八)開展本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的研究、宣傳、諮詢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教育類統一考試定點考場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各區(縣級市)招生考試機構、市屬普通和成人本專科學校、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
(十一)負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部門


(一)高等教育考試科
負責本市普通高等學校及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報名、考試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本市高考、成考考生的建檔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市高考考生志願填報、體檢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本市高考考生戶籍和學籍的資格審查以及照顧加分材料的審核上報;負責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本市成人高考專升本考生的畢業證書驗核;負責指導、協調與監督各區(縣級市)高考、成考工作;協助省招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院校和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二)中等教育考試科
負責制定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招生(以下簡稱“中招”)考試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匯總、公布在本市招生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負責中招考試的報名、命題、試卷監製、考試、評卷、錄取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區(縣級市)招考辦和中招學校的招考工作。負責本市高二年級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報名、命題、試卷監製、考試、評卷的組織管理工作。
(三)自學考試科
負責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工作;負責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報考、考務管理、考籍管理、畢業申請初審、發放課程合格證書與畢業證書等工作;負責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卷的管理工作;負責規範管理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和考風考紀建設;負責本市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活動的指導與監督工作。
(四)社會考試科
負責本市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等實行三級管理模式的教育類社會考試的管理工作;協助省教育考試院做好對本市考點(報名點)的設立和評估,做好考點考試報名、考務等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本市社會考試試卷及考試資料的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本市非學歷證書考試、全國少兒劍橋英語考試的報名報考、試卷保管保密、考試考務、成績公布等管理工作。
(五)綜合科
負責文秘、機要、人事、安全、檔案、財務、資產管理、文印、後勤等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接待、離退休管理、計生、普法等工作。負責統籌本市各類招生考試的諮詢、宣傳和服務工作;負責本市各類教育考試考務工作的協調管理,負責單位內部工作綜合協調和管理。
(六)信息管理科
負責規劃本市教育考試及招生信息化發展工作,制定相關的技術標準,指導和規範各級招生考試信息化系統建設;改進和維護各類教育考試及招生業務計算機網路管理系統;負責本市各類教育考試及招生資料庫的管理,承擔各類教育考試及招生業務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編製本單位教育考試及招生信息化建設預算和信息化項目技術方案,承擔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採購、建設、驗收、推廣使用等工作;負責本市教育類統一考試定點考場建設的規劃、指導工作;承擔本單位的日常辦公信息化技術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