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簽證
普通簽證
徠普通簽證(Visa )是一國政府主管機關依法為進人或經過該國國境應當給予普通人員待遇的人士所頒發的簽證。普通簽證一般發給持普通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中國政府為申請入境或過境中國的外國公民頒發不同類型的簽證。申請者須根據申請簽證種類,提交相應文件和材料。
根據外國公民申請入境事由,赴華簽證種類分為16類,以英文字母及數字標識:
1、C字(乘務):發給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列車乘務員、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國際航行船舶的海員及船員隨行家屬和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汽車駕駛員。
2、D字(定居):發給經批准來中國永久居留的人員。
3、F字(訪問):發給入境進行一般性交流、訪問、考察等活動的人員。
4、G字(過境):發給經中國過境前往第三國的人員。
5、J1字(常駐記者):發給經批准來中國常駐的記者。
6、J2字(短期記者):發給經批准來中國境內進行短期採訪報道的記者。
7、L字(旅遊):發給入境旅遊的人員,以團體形式入境旅遊的,可以簽發團體L字簽證。
8、M字(商貿):發給入境進行營利性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
9、Q1字(家庭團聚):發給因家庭團聚申請入境居留(超過180日)的中國公民或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寄養等原因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超過180日)的人員。
10、Q2字(短期探親):發給申請入境短期探親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親屬。
11、R字(人才):發給經批准引進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的專門人才。
12、S1字(長期私人事務):發給申請入境長期陪伴(超過180日)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13、S2字(短期私人事務):發給申請入境短期探望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停留的人員。
14、X1字(長期學習):發給申請在中國境內長期學習(超過180日)的人員。
15、X2字(短期學習):發給申請在中國境內短期學習的人員。
16、Z字(工作):發給經批准來中國境內工作的人員。
(一)如實、完整、清楚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中英文、中日文)。
(二)申請人護照原件、複印件(有效期6個月以上、2頁以上籤證空白頁)。
(三)6個月以內證件照1張(4cmX3cm,彩色正面免冠頭像)。
(四)長期居住在日本的第三國公民需要提交“在留卡”原件及複印件,
(五)持短期簽證來日本的第三國公民須提交有合法進入日本記錄的護照及及簽證原件和複印件。
C字(乘務)簽證
申請人範圍: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列車乘務員、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國際航行船舶的船員及船員隨行家屬和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汽車駕駛員
所需材料:
(一)外國運輸公司出具的擔保函或中國境內有關單位出具的邀請函。
(二)使領館要求的其他材料。
D字(定居)簽證
申請人範圍:赴中國永久居留人員
所需材料:
中國公安部簽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原件及複印件。
請注意:
持證人入境中國后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F字(交流、訪問、考察)簽證
申請人範圍:赴中國從事交流、訪問、考察等非商務活動的人員
所需材料:
中國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件須包含以下內容:
(一)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單位或邀請人的關係、費用來源等;
(三)邀請單位或邀請人信息:邀請單位名稱或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單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者邀請人簽字等。
(四)申請多次F簽證,除應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交曾多次訪華的簽證或出入境記錄複印件或被授權單位多次簽證邀請函。
請注意:
(一)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複印件或列印件,但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
(二)必要時,領事官員可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材料,或要求申請人接受面談。
(三)領事官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籤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
(四)持短期簽證來日本的第三國公民必須本人親自向中國大使館、總領事館申請。
G字(過境)簽證
申請人範圍:經過中國過境人員
所需材料:
赴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聯程機(車、船) 原件、複印件。
J1字(常駐記者)簽證
申請人範圍:常駐(居留超過180天)外國新聞機構的外國常駐記者。
所需材料:
中國外交部新聞司簽發的簽證通知函及記者所在媒體出具的公函。
請注意:
(一)申請人應先向中國使領館新聞處聯繫,辦妥相關手續。
(二)持證人入境中國后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J2字(臨時記者)簽證
申請人範圍:赴中國進行短期(停留不超過180天)採訪報道的外國記者
所需材料:
中國外交部新聞司簽發的簽證通知函及記者所在媒體出具的公函。
請注意:
申請人應先向中國使領館新聞處聯繫,辦妥相關手續。
L字(旅遊)簽證
申請人範圍:赴中國旅遊人員
所需材料:
往返機票訂單和酒店訂單等行程材料,或中國境內單位或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請人行程信息安排:抵離日期、旅遊地點等;
(三)邀請單位或邀請人信息:邀請單位名稱或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單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者邀請人簽字等。
請注意:
(一)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複印件或列印件,但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
(二)必要時,領事官員可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材料,或要求申請人接受面談。
(三)領事官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籤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
(四)持短期簽證來日本的第三國公民必須本人親自向中國大使館、總領事館申請。
M字(商務貿易)簽證
申請人範圍:赴中國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
所需材料:
一、中國境內貿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務活動文件,經貿交易會請柬等邀請函件,該邀請函件須包含以下內容:
(一)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等;
(三)邀請單位或邀請人信息:邀請單位名稱或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單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者邀請人簽字等。
二、申請多次M簽證,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交曾多次訪華的簽證或出入境記錄複印件或被授權單位多次簽證邀請函。
請注意:
(一)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複印件或列印件,但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
(二)必要時,領事官員可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材料,或要求申請人接受面談。
(三)領事官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籤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
(四)持短期簽證來日本的第三國公民必須本人親自向中國大使館、總領事館申請。
Q字(家庭團聚、探親)簽證
一、Q1簽證申請人範圍:因家庭團聚申請赴中國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居留的人員
家庭團聚所需材料:
(一)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徠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的關係、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 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件複印件或外國人護照複印件及永久居留證複印件;
(三)申請人與被邀請人之間的家庭成員關係(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證明(戶籍藤本、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如系寄養事由,還須提供:
(一)經日本外務省和中國駐日使領館認證《寄養委託書》原件、複印件。
(二)委託人的護照原件、複印件,被寄養兒童《出生證明》原件、複印件;
(三)接受寄養的受託人出具的同意寄養函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
(四) 寄養兒童的父母一方為中國公民的,還應提供中國籍父母的《在留卡》複印件
請注意:
持證人入境中國后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二、 Q2簽證申請人範圍:赴中國短期(不超過180日)探親的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的親屬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親屬。
所需材料:
(一)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公民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人的關係、費用來源等 ;
3、邀請人信息: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 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件複印件或外國人護照複印件及永久居留證複印件;
(三)如首次申請簽證或申請多次簽證,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戶籍謄本、結婚證等);
請注意:
(一)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複印件或列印件,但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
(二)必要時,領事官員可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材料,或要求申請人接受面談。
(三)領事官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籤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
(四)中國駐日使領館不為短期來日本的第三國公民頒發多次簽證。請申請人在國籍國或長期居住國的中國使領館申請多次簽證。
R字(人才)簽證
申請人範圍:
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引進和要求,並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S字(私人事務)簽證
一、S1簽證申請人範圍:赴中國長期(超過180日)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所需材料:
(一)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擬抵達日期、擬居留地點、擬居留期限、與邀請人的關係、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 邀請人的護照、居留證複印件;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配偶、父母、未滿18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證明(戶籍藤本、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書等)原件和複印件。
(四)使領館要求的其他材料。
請注意:
持證人入境中國后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二、S2簽證申請人範圍:赴中國短期(不超過180日)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停留的人員
短期探親所需材料:
(一)邀請人(具體指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護照、居留證的複印件;
(二)邀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內容: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訪問信息:來華事由、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人的關係、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邀請人姓名、聯繫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三)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配偶、父母、未滿18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證明(戶籍藤本、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親屬關係公證書等)原件和複印件。
(四)如系私人事務,需根據領事官員要求提供有關私人事務證明材料。
三、請注意:
(一)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複印件或列印件,但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
(二)必要時,領事官員可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材料,或要求申請人接受面談。
(三)領事官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籤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數。
(四)持短期簽證來日本的第三國公民必須本人親自向中國大使館、總領事館申請。
X字(留學)簽證
一、X1簽證申請人範圍:在中國境內長期(超過180日)學習的人員
所需材料:
(一)中國境內招收單位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二)《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通知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複印件。
請注意:
1、持證人入境中國后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2、申請簽證時,原則上不需要提交體檢證明。但在中國申請居留許可時,仍然需要提交體檢證明。有關證明可在日中友好醫院或日本國立、公立醫院取得。
二、X2簽證申請人範圍:在中國境內短期(不超過180日)學習的人員
所需材料:
中國境內招收單位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Z字(工作)簽證
申請人範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人員
所需以下材料之一: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發的《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以及《被授權單位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
二、外國專家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以及《被授權單位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常駐代表機構來華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以及《被授權單位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
四、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商業性文藝演出批件(只適用於來華進行商業演出的申請人)或有關省市(區市)人民政府外辦簽發的以及《被授權單位邀請函》或《邀請確認函》;
五、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簽發的《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海上石油作業的邀請信》;
請注意:
1、持證人入境中國后須在30日內向擬居留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居留證件。
2、申請簽證時,原則上不需要提交體檢證明。但在中國申請居留許可時,仍然需要提交體檢證明。有關證明可在日中友好醫院或日本國立、公立醫院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