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隨機

2015年提出的抽查機制

“雙隨機”是指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

7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創新事中事後監管,大力推廣隨機抽查機制,克服“任性”檢查,實行“陽光”、文明執法。

產生背景


“建立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意味著每個市場主體的頭上都懸著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企業必須增強守法自覺性;同時也意味著執法人員只能陽光行政,不能再‘看誰不順眼’就去檢查,即用制度限制監管部門的自由裁量權。”7月2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闡釋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的意義。
雙隨機抽查機制通過對企業數據錄入、查詢、評級、行政處罰等數據進行綜合處理,將行政年審、審核、複查、執法等工作環節相結合,雙隨機抽檢應用到數字執法綜合信息處理平台實現了整個行政執法事務的數字智能化,規範了行政執法等各環節的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縮短了工作時間,方便了人民群眾。

應用流程


所謂雙隨機抽查是指企業信息和執法人員的隨機抽取、隨機對應。該系統工作流程為:首先通過對系統內大量的企業信息進行複雜運算。在運算中,企業信息的隨機抽取要配合數據中心設置的黑白名單以及各種設定的抽取規則,通過對數據的深度挖掘、抽象的運算以及對數據的優化給出絕對公平的企業信息抽檢結果。其次,在對企業信息隨機抽取后系統再從執法人員中通過隨機的運算抽取出相對應的執法人員,實現執法檢查的公正、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