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百貨
摩登百貨
廣州摩登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摩登百貨”) 始創於2002年6月20日,前身是一家民營企業,2007年1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公司總部位於素有“千年商都”美譽的國際化大都市——廣州市。多年來,公司以“樹百年品牌,創百年老店”為企業願景,堅持“時尚、價優”的經營定位以及“為目標消費者提供支付得起的品牌生活”的經營理念,走國際流行的時尚百貨經營路線,受到廣大消費者的認同和青睞,公司已擁有廣州崗頂店、廣州海購店、廣州聖地店、廣州黃埔店四家自營店,商場營業面積達6萬多平方米,公司銷售額呈現高速增長的態勢,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009年摩登百貨崗頂店榮膺“金鼎百貨店”稱號。公司還榮獲“中國商業名牌企業”、“中國商業信用企業”、“重合同守信用單位”、“廣州地區最受消費者喜愛的百貨品牌”、“消費者滿意商場”、“華南十大流行百貨”等榮譽稱號,成為廣州市民營百貨的領頭企業。
摩登百貨始終堅持“時尚、價優”為經營定位,選擇國際流行的時尚百貨經營模式,大膽摒棄了“家電”、“超市”兩大業態,專註於銷售穿戴類商品,突顯鞋類、女服的經營優勢。公司鎖定20-35歲白領人士為主流消費者,為白領人士提供支付得起的品牌生活。
摩登百貨逐步形成的“五優三特一旋風”經營模式與網路居中的網路定位戰略、扁平化高效的管理體制共同組成極具生命力的“摩登模式”,顯露出企業蓬勃發展的態勢,公司各店營業額年年大幅度攀升,開創了時尚百貨的嶄新境界,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認同。
2002年9月,摩登百貨首家商場——廣州崗頂店閃亮登場。
2003年12月,摩登百貨廣州崗頂店被媒體評為“最具競爭力的商場”。
2004年6月,摩登百貨新LOGO正式誕生,公司全面導入和實施新VI系統。
2004年9月,摩登百貨自辦刊物《摩登時代》正式出版,標誌著企業文化建設進入新階段。
2004年12月,摩登百貨被讀者推選為廣東地區最受消費者喜愛的5家百貨公司之一。
2005年3月,摩登百貨榮獲廣州市二OO四年度“消費者滿意商店”稱號。
2005年3月,摩登百貨被列入省、市連鎖經營協會副會 長單位,董事長總經理周強先生被選為副會長,併入選“2004年廣東零售業十大風雲人物”。
2005年3月,摩登百貨榮獲“2005年度華南時尚消費品傑出百貨超市品牌”。
2005年5月,廣州摩登百貨被授予“2004-2005年度華南十大流行百貨”稱號。
2005年9月,摩登百貨榮獲“廣州十佳購物場所”稱號。
2006年3月,摩登百貨成功舉辦首屆員工運動會,激發了員工的團結精神。
2006年3月,摩登百貨榮獲“消費者最喜愛的百貨品牌”稱號。
2006年3月,摩登百貨獲得“2006年度中國最具誠信價值的百貨超市十佳品牌”稱號。
2006年4月,公司被廣州市工商管理局授予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2006年4月,摩登百貨廣州東站店被評為“2005年度優秀連鎖經營門店”。
2006年7月,摩登百貨廣州崗頂店外立面改造工程竣工,提升了崗頂店的整體形象。
2006年8月,摩登百貨廣州海購店盛大開業。
2006年9月,公司榮獲“2005年中國商業名牌企業”。
2006年9月,公司被評為“2004-2005年度納稅信譽A級企業。”
2006年10月,公司被評為“中國商業信用企業”。
2006年12月,公司榮獲“1996-2006十年傑出百貨”稱號。
2007年1月,摩登百貨崗頂店獲得廣東省連鎖經營協會頒發的“優秀連鎖經營門店”獎。
2007年5月,公司通過ISO9001和ISO14001質量管理系統認證。
2008年6月,摩登百貨崗頂店通過“金鼎百貨店”驗收審核。
2008年7月,公司獲廣州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頒發的“A級納稅人”稱號。
2008年8月,公司獲廣州市天河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頒發的“共鑄誠信單位”榮譽稱號。
2008年9月,摩登百貨聖地店盛大開業。
2008年9月,摩登百貨黃埔店盛大開業。
2008年11月,摩登百貨獲得1978-2008廣東流通業三十年“活力型企業”稱號。
2008年11月,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周強先生獲“優秀人物”稱號。
2009年1月,摩登百貨獲廣東省商業服務業改革開放30周年“傑出貢獻企業”榮譽稱號。
2009年4月,摩登百貨崗頂店獲“商業示範單位”榮譽稱號。
2009年1月,廣州摩登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崗頂店獲“金鼎百貨店”稱號。
2010年9月,摩登百貨花都店盛大開業。
2010年9月,摩登百貨新塘店盛大開業。
2010年10月,廣州摩登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被廣州市政府授予“廣州市優秀民營企業”稱號。
拓展區域:華中、華南
店鋪總數: 6家直營店 開店方式:直營,加盟
摩登百貨崗頂店
物業使用:租賃,合作
需求面積: 3萬平米; 合同期限: 10-20年 選址標準:摩登百貨的選址一定是成長中的商圈,看好城市商業次核心區。
摩登百貨實施連鎖發展戰略,連鎖加盟店採取品牌輸出、經營管理輸出、品牌及經營管理輸出、租賃經營、合作經營、承包經營等形式。
一、合作方基本條件:
1.所在城市城區人口在30萬人以上;
2.所屬物業在城區的商業中心區,建築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上。
3.新建物業、舊物業的改造和在營業中的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均可進行合作。
二、合作形式:
(一)品牌輸出:
1.加盟時間:1-15年;
2.使用“摩登百貨”品牌及VI系統;
3.提供一定的管理軟體。
(二)經營管理輸出:
1.加盟時間:1-15年;
2.提供管理軟體;
3.負責招商及經營管理。
(三)品牌及經營管理輸出:
1.加盟時間:1-15年;
2.提供管理軟體;
3.使用“摩登百貨”品牌及VI系統;
4.負責招商及經營管理。
(四)承包經營:
1.合作時間:5年以上;
2.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由我方全面經營管理,每年向合作方固定(或按一定比例)上交承包金。
(五)合作經營:
1.合作時間:10年以上;
2.按股份比例合作經營,利潤按股份比例分配。
(六)租賃經營:
1.合作時間:10年以上;
2.租金收取:
(1)按租賃面積每平方米收取固定租金。
(2)按營業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租金。(3)以上兩種方式結合提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