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治療

精神分析治療

精神分徠析治療是著名奧地利精神病學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所創建的一種特殊心理治療技術,既可適用於某些精神疾病,也可幫助人們解決某些心理行為問題。它是建立在潛意識理論基礎上的。

概述


弗洛伊德認為許多神經症(癔症、強迫症、恐 怖症、焦慮症等)的發病原因,主要根源於壓抑在潛意識內的某些本能慾望、意念、情感、矛盾情緒與精神創傷等因素的作祟。這些被壓抑的東西,雖然人們自己不能覺察,但在潛意識內並不安分守己,而是不斷興風作浪,從而引起患者自己也不理解的焦慮、緊張、恐懼、抑鬱與煩躁不安,併產生各種精神障礙表現。有些精神分裂症、躁鬱症與偏執性精神病的精神病性癥狀,也可以通過精神分析,從其潛意識的心理機制方面獲得較深的理解。此外,人們日常生活中發生的失言、筆誤、錯誤言行與意外事故等心理行為問題,莫不與人們的潛意識心理活動有關,也可通過精神分析治療得到幫助。

原理


精神分析治療的原理是:發掘患者或求診者潛意識內的矛盾衝突或致病的情結,把它們帶到意識域,使就診者對其有所領悟,在現實原則的指導下得到糾正或消除,並建立正確與健康的心理結構,從而使病情獲得痊癒。

技術


精神分析治療的技術:弗洛伊德最初與布洛伊爾(Josef Breuer, 1842-1925)合作時,主要採用催眠術與精神疏泄方法來治療癔症或神經症患者。後來,他認為催眠治療效果不理想,而且往往不能根本解決病人潛意識中的癥結,容易複發,以後他就放棄了催眠治療而使用“自由聯想”與“夢的解析”作為他進行精神分析治療的兩種主要技術方法。
弗洛伊德所提出的古典精神分析治療方法是很費時間與精力的。通常治療一個病人往往需要持續幾個月甚至一年左右時間。以後有些歐美精神分析醫生作了某些技術性改良並縮短了療程(短程精神分析療法),但是患者所付的醫療費用,仍然比較昂貴。例如,在美國接受分析治療時,每小時需付醫療費50-100美金(每周1—2次,每次1—2小時)。短程精神分析療法也往往需要1到3個月左右;如果接受長程或古典的精神分析治療,費用支付就更高了。因此,在我國現行醫療制度下,精神分析治療還只限於少數精神衛生中心的科學研究範圍,尚不能普遍展開。

輔助


此外,通過臨床實踐,王文亮專家發現,對神經症患者進行治療時,除了採取精神分析學的原理與技術方法外,使用綜合性生活治療方案要比單純精神分析療法效果更佳,而收效亦較快。這就是根據病人的不同情況,在進行精神分析治療的同時或先後採用催眠或靜脈麻醉分析、精神疏泄、暗示治療、行為治療、家庭療法、支持與其它心理治療技術,以及輔助適當的精神藥物,往往會獲得更可靠的療效。

設置


精神分析治療之所以又稱為動力性心理治療,就在於它關注和強調分析治療過程中的互動關係。因此,對於發生在治療室中和治療期間的任何事情,我們都要先假設它是有意義的,包括治療室的布置、座椅的角度、治療時間的約定、每次治療時間的長短,以及治療師和患者是否遲到或失約等等。通常相對嚴格的治療設置是必須的,包括:
①時間安排:每次治療50~60分鐘,短程治療每周一次,中、長程治療每周可2~3次;
②療程的設定:短程治療一般20次左右,中程治療50~60次左右,長程治療一般不在開始階段決定治療結束的時間,其治療持續的時間視患者的問題和治療進展的速度而決定;
③治療室的布置:與一般的心理治療室一樣,房間要相對安靜、舒適,莊重。對分析治療過程有意義的不是房間究竟應該布置到什麼樣的標準,而是在分析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如患者坐到了治療室應該坐的椅子上)或患者對房間內事物的反應;
④收費:任何形式的心理治療都應該是收費的,因為收費本身就在某種意義上定義了患者和治療師的工作關係,患者對治療付費的態度和表現方式在治療中也具有動力學意義。

應用


徠對於早期或好轉的精神分裂症、躁鬱症、偏執性精神病等患者,挑選某些適當的病例進行精神分析,作為一種輔助的治療方法也有一定幫助。但是在這類精神病的發病期,仍應以精神藥物與物理療法(如電休克)為主,而不能單靠精神分析或其它心理治療。在這類嚴重精神病的發病期,採用精神分析學原理來解釋或分析他們各種精神病性癥狀,對其精神病病理機制與鑒別診斷可有較大的幫助,但是不能作為一種主要治療方法。不加區別地想單純使用精神分析療法來治療這類嚴重精神病人,實踐已證明是無效的。就是對於早期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在進行精神分析治療時,也應以抗精神病葯(如氯丙嗪、泰爾登、氟哌啶醇等)為主,以免耽擱最佳時機,使其病情繼續發展甚至陷於衰退慢性狀態。因為歸根到底,像精神分裂症、躁鬱症、偏執性精神病這類嚴重的疾病屬於內源性精神病範圍,它們發病的主要根源往往與遺傳基因與腦內生化代謝障礙有關。過去的精神創傷與現實的心理矛盾衝突只能起誘發作用而不是決定性因素。所以精神分析療法並非是萬能的,它有一定的適應症,不可隨意濫用。

醫師資格


作為一名精神分析醫生,要具備—定的條件或資格:(1)首先應當是一位正規的精神科醫生(大專院校專業),才能夠明確鑒別診斷精神分裂症與神經症等不同的精神疾病,不至於將早期的精神分裂症等嚴重的精神病誤認為神經症等輕性精神障礙。 (2)精神分析醫生本人必須經過正規的精神分析學訓練,包括指導者對自己進行一次嚴格的精神分析,徹底解決與自己潛意識內存在的問題,並在指導下對病人進行過一定時期的臨床實習。國外正規訓練的分析師至少都接受400個小時以上的自我體驗,通常是由有一定資格的的資深分析師來做這項工作。分析師之所以自己需要被分析,是因為當患者把自己的癥狀、痛苦和問題呈現給分析師時,會牽動分析師的個人經驗和情感反應。而在分析過程中,如果分析師過多捲入個人的情感,甚至缺乏節制地表達出個人的態度和情感,則對解決患者的問題是不利的。不完全具備這兩項條件,就難以對病人進行合格的精神分析,更不容易處理在精神分析過程中所出現的正、負移情(或者反移情)以及阻抗問題。
目前國內個別地區已出現這樣一些“出格”情況:如有的同志不是精神科醫生,在讀了弗洛伊德與其他學者有關精神分析學的著作后,即貿然對病人進行精神分析治療,甚至包括腦瘤、腦炎伴發的精神障礙患者在內,這顯然是極不恰當的。還有的同志並未經過精神分析學正規訓練,在精神分析過程中發生了“反移情”現象(即分析醫生將自己潛意識內未解決的情感問題或矛盾情結,轉移到所治療的病人身上),也是應當引起人們注意與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