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都統
烏魯木齊都統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任烏魯木齊都統。烏魯木齊都統,副都統,各一人。領隊大臣二人,四十八年改置。
烏魯木齊都統,清代官名,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設立,是駐防於新疆烏魯木齊,為駐紮大臣之一。首任都統為索諾木策凌。
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年清廷平定大小和卓叛亂后重新統一天山南北,完全控制了新疆地區,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清政府設立“總統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駐惠遠城,作為新疆最高軍政長官。
清政府為防止伊犁將軍位高權重難以駕馭,在實際體制運行過程中限制了伊犁將軍的許可權。伊犁將軍下轄伊犁、塔爾巴哈台、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與烏魯木齊都統,分管各地軍政。都統和參贊大臣雖受伊犁將軍節制,實際上除北路由將軍直接管理外,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和烏魯木齊都統對於本轄區的事務保留獨自處理的權力。如若上奏朝廷,僅需知會伊犁將軍。在官吏的任免方面,伊犁將軍對所轄的官吏也沒有直接任免權,均由清朝政府進行派遣。對於各大臣屬下的官吏考察,由統轄區的最高軍政長官各自負責,不必經過伊犁將軍辦理。
烏魯木齊都統官階與將軍同,為從一品,為新疆東部地區最高軍政長官。地位僅次於伊犁將軍,可以專折向皇帝奏事,其下屬包括哈密辦事大臣與吐魯番、巴里坤、庫爾喀喇烏蘇(烏蘇)、烏魯木齊領隊大臣以及綠營的烏魯木齊提督與巴里坤總兵。烏魯木齊及吐魯番、哈密、巴里坤、古城、庫爾喀喇烏蘇等地駐防官軍皆歸其統轄,其下另有協領六人,佐領、防禦、驍騎校各二十四人。
烏魯木齊都統的創立是僅次於伊犁將軍府創置的重大歷史事件。清政府鼓勵屯墾,減輕糧賦,烏魯木齊一帶農業、商業、手工業一度有較快的發展,成為“繁華富庶,甲於關外”的地方。
伊犁將軍駐地雖然是清朝初期統治新疆地區的軍政中心,但隨著東部新疆設官駐軍,移民屯田,新疆的中心逐漸東移至烏魯木齊鞏寧、迪化二城。
到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新疆籌備建省時,因長期戰亂烏魯木齊和南疆的旗營兵所剩寥寥無幾,舊有營制已蕩然無存,加上與內地相同的郡縣制的推行,原伊犁將軍屬下的都統、參贊、辦事、協辦、領隊諸大臣,已“無事可辦,無隊可領”,且“政出多門,事權不一”。
有鑒於此,欽差大臣兼督辦新疆軍務劉錦棠遂奏請清廷將烏魯木齊都統等及各處大臣全行裁撤。烏魯木齊提督移駐喀什噶爾,喀什噶爾換防總兵移駐阿克蘇,烏魯木齊、巴里坤、古城、庫爾喀喇烏蘇、吐魯番等地的殘餘旗營兵丁,因伊犁不便安置,劉錦棠遂將他們全部遷往古城,設城守尉管理,歸巡撫節制。
索諾木策凌,蒙古鑲黃旗。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三月任烏魯木齊參贊大臣。次年任都統。四十五年(1780年)遷盛京將軍。四十七年(1782年)因甘肅冒賑案發,被乾隆皇帝賜死。奎林,滿洲鑲黃旗。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任烏魯木齊都統。明亮,滿洲鑲黃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任。海祿,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理。長清,海祿子,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任。奎林,乾隆五十年(1785年)再任。永鐸,乾隆五十年(1785年)代奎林為烏魯木齊都統。尚安,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任。
烏魯木齊都統,副都統,各一人。(初設安西提標綠旗五營。乾隆三十六年改滿兵駐防,置參贊大臣二人。三十八年復置領隊大臣二人,四十八年改置。)協領六人。佐領、防禦、驍騎校各二十有四人。吐魯番領隊大臣一人。(乾隆二十四年,建城辟展,置辦事大臣一人,以廣安城為回城。四十二年改置。協領二人。)佐領、防禦、驍騎校各四人。所轄:回子四牛錄、佐領、驍騎校各四人。巴里坤、古城領隊大臣各一人。(乾隆三十七年置參贊大臣、領隊大臣各一人。后俱改領隊大臣,徙一人駐古城。)協領各二人。佐領、防禦、驍騎校各八人。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一人。(初置侍衛,隸烏魯木齊。乾隆三十七年改置。所屬有管理糧饟官。又台站、屯政文武各員,由陝甘、伊犁、烏魯木齊調充。)哈密辦事大臣,幫辦大臣,各一人。(乾隆二十九年置。所屬有印房章京,筆帖式。)同治初,遭回亂,各地相繼淪陷,唯巴爾庫勒旗營僅留孑遺。光緒八年,議改新疆行省,烏魯木齊暨吐魯番各官並奏裁之。十年,省庫爾喀喇烏蘇各官,改直隸廳、州。明年,復省巴爾庫勒領隊大臣各官,遷旗營入古城,改置城守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