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田法

詞語

方田法,漢語詞語,意思指宋·王安石所行新法之一。

引證解釋


宋·王安石所行新法之一。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為一方,根據土質肥瘠分等定稅。
《宋史·食貨志上二》:“神宗患田賦不均,熙寧五年重修定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九月,縣委令、佐分地計量,隨陂原平澤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壚而辨其色;方量畢,以地及色參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