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樂山市委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樂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樂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樂委發〔2010〕12號),設立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市政府辦),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樂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樂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局、樂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職責調整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管理、決策服務、督查調研、老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增加金融監管和指導、推進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省政府各部門發送市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六)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八)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九)組織辦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督促落實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維護地方金融秩序。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口岸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定,指導全市口岸運行和大通關工作。
(十三)督促落實市政府投資促進決策部署,推進全市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市級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十五)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
(十六)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和市政府金融辦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口岸辦公室4個行政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綜合性會議、秘書長辦公會議等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大型活動、市政府領導公務活動的協調服務;負責全市小汽車編製管理;負責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的有關工作聯繫;起草《市政府工作通報》;負責市政府辦目標管理、會務和事務協調等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監督、考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市政府辦承擔的信息公開工作。
(二)秘書一科。
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務工作;負責公文綜合處理、機要交換、收發和市政府辦負責的檔案、保密、印鑒管理等工作。
(三)秘書二科。
負責辦理農業、林業、水務、畜牧、扶貧移民、人口計劃生育、供銷、氣象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四)秘書三科。
負責辦理髮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統計、質量技術監督、樂山高新區管委會、工會、電力、郵政、通訊、煙草專賣、石油、鹽政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五)秘書四科。
負責辦理公安、國安、司法、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教育、科技、衛生、食品藥品監督、廣播電影電視、民政、防震減災、民族、殘疾人、宗教、人防、法制、保密、檔案、地方志、民兵和部隊、婦女兒童、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六)秘書五科。
負責辦理財政、稅務、監察、審計、機構編製、國資、商務、投資促進、金融、保險、證券、工商、糧食、統戰、對台、外事、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政務服務、政府採購、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七)秘書六科。
負責辦理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環保、國土資源、城管、旅遊、信訪、峨眉山—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八)政保科。
負責市政府辦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政府黨組、市政府辦黨組和黨總支的日常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安全保衛、消防和計劃生育等工作。
(九)行政科。
負責市政府領導、市政府辦後勤服務和市政府辦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辦財務、資產、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環境治理、園林綠化、物業管理等工作。
(十)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市政府辦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市政府金融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負責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參與對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管;協助中央駐樂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維護地方金融秩序;加強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的管理服務,負責全市企業的上市指導和審核推薦工作,指導和推進上市公司規範發展和資產重組;負責產權交易市場的管理;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研究室。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長、常務副市長的綜合性講話,以及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綜合性彙報材料;參與起草市政府綜合性文件;按照市政府要求,負責開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供決策諮詢服務;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和向省政府、市政府報送信息工作;對全市政府系統決策諮詢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市政府重要工作事項、重大決策部署和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組織開展市政府、市政府辦專項督查活動;承辦省政府督查室交辦的事項;負責市政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民生工程日常工作;協調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
市政府口岸辦公室。負責指導全市口岸運行和大通關工作,組織協調口岸聯檢聯運中各部門(地區、企業)的工作關係;協調做好口岸的規劃、建設、報批、驗收、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對接受國(境)外捐贈物資減免稅通關文件。
紀檢監察機構和市政府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人員編製


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66名。核定市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7名,市政府辦公室主任由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2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市政府金融辦公室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按市委有關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8名(含市政府金融辦公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口岸辦公室副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或黨辦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2名。

下屬機構


(一)樂山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市政府總值班室、市長熱線電話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責: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突發事件;編製和修訂市政府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編製全市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全市應急隊伍、應急指揮平台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和應急管理交流合作;處理抗災救災事宜,指導全市抗災救災工作;建立駐樂部隊與地方的應急聯動機制;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負責辦理值班期間文電、會務、事務等工作,受理、辦理向市政府報送的緊急事項,指導全市應急值守工作;負責市長熱線的日常受理、辦理工作,承辦市民電話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承擔“網上信訪”的前端受理工作;分析整理市民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跟蹤督查政府各職能部門辦理情況;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綜合科、應急一科、應急二科。核定行政編製12名。其中:主任1名(高配正縣級)、副主任2名(高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另核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1名。
(二)樂山市人民政府投資促進局(辦)。主要職責: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的有關規範性文件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的組織、聯絡、洽談、服務工作;統籌協調全市重大招商項目,協調重大項目的包裝、備案、選址、流轉,為投資者提供服務和諮詢;負責全市投資促進重大項目考察、接待等服務工作;負責國內友好城市相關工作;負責區域組織的參會、辦會以及項目洽談和日常聯絡工作;負責全市投資促進對外宣傳工作,組織策劃全市投資促進活動;牽頭負責全市國內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完成省、市政府下達的國內招商目標任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外商投資促進具體工作;負責市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下設辦公室、項目管理科、投資促進科、綜合服務科。核定行政編製12名。其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另核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2名。
(三)樂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惠民幫扶中心)。主要職責:指導全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工作;制定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惠民幫扶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行政審批機構、窗口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實施考核;負責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事項的組織協調,開展重大投資項目代辦和並聯審批工作,並督促檢查;負責受理向未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窗口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事項的申請,並轉交有關部門依法辦理或根據有關部門的委託直接辦理;負責對政務服務網路的管理維護、對全市政務服務實施電子監控;負責對行政審批項目受理辦理情況在網上實施統計、預警和監督,適時通報政務服務和惠民幫扶工作情況;負責組織研究制定全市惠民規劃、幫扶項目及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各惠民幫扶部門整合資源,形成幫扶合力、對惠民幫扶工作進行督察督辦;做好相關惠民幫扶的社情民意調查工作,有計劃有重點地實施困難群眾應急救助,保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負責對樂山市國家投資工程招投標中心的管理、監督和考核;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綜合科、督查科、並聯審批指導科、電子政務網路信息管理科、惠民幫扶科;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核定行政編製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專項編製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另核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1名、後勤用工控制數2名。
(四)樂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協調宗教與社會各方面的關係,維護宗教領域穩定,辦理各宗教團體需由市政府協調辦理的各項事務。下設辦公室、業務科。核定行政編製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另核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