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股

身股

身股,又稱頂身股,這個概念起源於晉商,是晉商在股份制中一個獨特的創造。給不出資的優秀員工一定的身股,讓其參與經營、管理和分紅。因為身股實際上並不出資金,而是憑自己的勞動,因此,有的地方也稱其為勞力股。身股則純粹是收益股份。身股的形式現在也常被應用於企業員工的激勵中,又稱為分紅股

條件


晉商
晉商
“一個小夥計入號,先得當三年學徒,做一些侍侯掌柜之類的粗活,閑暇學習打算盤、練毛筆字,字型大小光管飯,不給工錢。滿徒后,按月發給薪資,但還頂不上生意。起碼等三個帳期以後(大約需要十年),工作勤勤懇墾,沒有出現重大過失,經掌柜向東家推薦,各股東認可下,才可以開始頂股。”“夥計的身股從一、二厘頂起,慢慢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身股,記入“萬金帳”,予以確認。能頂到七、八厘,就可能被提拔為三掌柜、二掌柜,就有了大出息。因此,在祁太平一帶有諺語流行說:“坐官的入了閣,不如在茶票莊當了客。”可見當時身股有多大的誘惑力!
授予身股的數量:
身股以一俸相當於銀股的一股,一般大掌柜頂一俸,二掌柜以下到資深職員,根據工作年限和表現分別頂九厘以下的不同等次。
以大德通票號為例,1889年時銀股有20股,身股有9.7股,分別由23名從業人員持有;到了1908年,銀股沒有任何增減,依舊20股,而身股卻上升到23.95股,持股人員達到57名。
協成乾票號是從志成信的掌柜階層中分裂出來的股東於1860年創立,初創時,銀股是13.5股,身股只有3.9股;可到了1906年,銀股未動,身股增加到17.5股,身股是銀股的132.7%。
身股的發放:
逢帳期(一般3到5年一個帳期)結算,發放紅利。但是需要提取花紅(損失賠償準備金)。
山西票號總號會在每年決算后,依據純利潤的多少分給各分號經理一定金額的損失賠償準備基金,稱為“花紅”,此項花紅要積存在號中,並支付一定的利息,等到分號經理出號時才付還,這樣不僅可以增強其風險意識,而且一旦出現事故,分號經理也有一定的資金基礎可用以填補損失賠償之需。
身股的退出機制:
身股不是“一勞永逸”的,如果頂上身股后,發生了重大過失,還可酌情扣除身股,直至開除出號!不過,只要夥計辛辛苦苦一輩子,去世后,其家屬還可以繼續領取三個帳期的紅利,叫做故身股,這一規定充分體現了企業對員工的人文關懷,充滿了人情味,所以晉商字型大小的員工都十分珍惜身股的機會。都會盡心竭力地工作,報答企業的知遇之恩。

公司法解釋


它是投資人(股東)將自身應得的分紅無償贈與特定人的法律處分行為。《公司法》第35條規定:公司(股東)可以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紅,且分紅權可以隨意約定。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身股制度的合法性。其特徵為:
A.身股分紅須經股東會通過;
B.身股對象不承擔股東的財產責任;
C.身股對象無表決權;
D.身股對象無需支付股權對價;
由於身股權益通過贈與獲得,因此贈與者可附加限制條件,如:工作期限、工作崗位和與公司的依存關係等。

基本原理


定股

影視資料
影視資料
1、期權模式股票期權模式是國際上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其內容要點是: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確定的某一期權價格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股票期權的享有者可在規定的時期內做出行權、兌現等選擇。設計和實施股票期權模式,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資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並要求具有一個股價能基本反映股票內在價值、運作比較規範、秩序良好的資本市場載體。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聯想集團和方正科技等,實行的就是股票期權激勵模式。2、限制性股票模式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3、股票增值權模式4、虛擬股票模式。

定人

定人的三原則:1、具有潛在的人力資源尚未開發2、工作過程的隱藏信息程度3、有無專用性的人力資本積累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決策、經營、負有領導職責的人員,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職責的人員)、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經邦三層面理論:1、核心層:中流砥柱(與企業共命運、同發展,具備犧牲精神)2、骨幹層:紅花(機會主義者,他們是股權激勵的重點)3、操作層:綠葉(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對不同層面的人應該不同的對待,往往很多時候骨幹層是我們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重點對象。

定時

身股
身股
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一般不超過10年。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滿,上市公司不得依據此計劃再授予任何股權。1.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權,均應設置行許可權制期和行權有效期,並按設定的時間表分批行權。2.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對象可解鎖(轉讓、出售)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定價

根據公平市場價原則,確定股權的授予價格(行權價格)上市公司股權的授予價格應不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定量

定總量和定個量定個量:1、《試行辦法》第十五條: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權,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的除外。2、《試行辦法》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高級管理人員個人股權激勵預期收益水平,應控制在其薪酬總水平(含預期的期權或股權收益)的30%以內。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總水平應參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原則規定,依據上市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辦法確定。定總量1、參照國際通行的期權定價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場價,科學合理測算股票期權的預期價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預期收益。2、按照上述辦法預測的股權激勵收益和股權授予價格(行權價格),確定高級管理人員股權授予數量。3、各激勵對象薪酬總水平和預期股權激勵收益占薪酬總水平的比例應根據上市公司崗位分析、崗位測評和崗位職責按崗位序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