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槽

探槽

在地質勘查或勘探工作中,為了揭露被覆蓋的岩層或礦體,在地表挖掘的溝槽。坑探工程之一。探槽一般採用與岩層或礦層走向近似垂直的方向,長度可根據用途和地質情況決定。斷面形狀一般呈梯形,槽底寬0.6米,通常要求槽底應深入基岩約0.3米,探槽最大深度一般不超過3米。探槽施工簡便,成本低,應用較廣。

簡介


槽口寬度B取決於槽底寬度b、槽深h和槽壁傾角θ。其計算公式為:B=b+2hctgθ。在浮土層中,探槽大多採用手工挖掘。在山坡和較硬的岩層中,採用鬆動爆破或拋擲爆破方法掘進,再用手工清理。探槽施工簡便,成本低,應用較廣。
探槽
探槽

施工要求


槽探施工要求槽形完整、斷面呈梯形、槽幫平滑、槽底平整。槽底寬不小於0.6m,掘進深度應進入新鮮基岩0.3-0.5m。

編錄


地質編錄在探槽施工終止後由地質人員及時進行,採用1/100的比例尺編錄一壁一底。若兩壁地質現象變化較大的,則編錄兩壁一底。編錄時先對探槽進行系統分層,並詳細記錄岩層分層位置、分層岩性、礦化等地質現象,現場同步繪製1/100的素描圖。

採樣


在探槽進行編錄后根據工作要求及編錄結果需設計化學樣、岩石樣採樣,一般樣品採集於槽底,特殊情況下也可於槽壁採取。樣品(尤其是化學樣)採取時必須再做好採樣標記,以備檢查。
化學樣採樣要求:一般為刻槽採取,刻槽規格(刻槽深度、寬度)主要由礦種決定(在各礦種勘查國家標準中均有明確要求);樣長一般為0.5~2m(小於或等於工作設計中確定的“礦體最低可采厚度”)。
岩石樣採樣要求:一般為連續撿塊採取,樣長一般為3-5m(由工作設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