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園林局
鄭州市園林局
鄭州市園林局成立於是2005年7月,在2009年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中,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由鄭州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鄭州市政府工作部門,主管鄭州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局長:辛紹河
自2000年開展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活動以來,鄭州市從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優化人居環境、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出發,把園林綠化擺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城市品位的突出位置,加強科學規劃,加大資金投入,採取拆牆透綠、沿河布綠、見縫插綠、依法管綠、科學護綠等舉措,強力推進,先後開展了公園遊園廣場建設、城區河道治理綠化、鄭東新區大型公園綠地建設、城郊防護林建設等系列大規模創綠建綠工程,使市區綠地面積大幅度增加,各項綠化指標逐年提高。五年來,市區共新增綠地2336萬平方米,年均新增綠地467萬平方米,僅2005年就新增綠地775萬平方米。截止2005年底,市區共有公園45個、綠化廣場17個,遊園156個;行道樹25萬多株,道路綠化普及率100%;全市建成園林式居住區239個,花園式單位424個。市區綠地率、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分別由2000年的22.62%、28.82%和4.8平方米增加到現在的31.7%、34.9%和8.17平方米。三大綠化指標均超過了《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初步形成了以單位、居住區綠化為基礎,道路綠化為骨架,公園、遊園均勻分佈,濱河公園貫穿市區,三季有花、四季常綠,具有中原地域文化特色的城市綠化體系;構建了新城區綠化氣勢磅礴、老城區綠地星羅棋布,綠色植被與自然、人工環境和諧共存,林園相映、林水相依、品位高雅、文化底蘊深厚的園林綠化景觀;構築了城市綠化與城市建設協調快速發展的新格局。呈現出新鄭州、新綠城的風貌。2002年鄭州市被命名為“河南省園林城市”,2003年被評為“全國園林綠化先進城市”,2005年成功創建成“國家園林城市”。在2006年4月15日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頒布五周年紀念暨城市園林綠化先進表彰大會上,鄭州市園林局被評為“全國城市綠化先進集體”。
一、貫徹執行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園林綠化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製並組織實施全市城市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三、負責市區建成區內道路綠化、各類綜合性公園、廣場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市財政投資的其他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監督檢查城市規劃區內綠地建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核實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指標和規劃設計方案,參與竣工驗收。 、
五、負責制訂全市園林綠化管理養護等級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植物保護、檢疫工作;承擔城市古樹名木管理保護職責。
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單位、園林綠化施工企業的資質評審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建成區內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佔用的審批工作;負責建成區內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八、負責組織重大園林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和園林信息收集工作。
九、負責組織城市園林綠化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園林綠化學會、協會工作。
十、負責機關和局系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鄭州市園林局內設辦公室、城市綠化管理處(城市綠化辦公室)、公園廣場管理處、規劃建設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財務審計處6個處室和紀檢(監察)室、工會等機構,下屬鄭州市綠化工程管理處、鄭州市綠文廣場管理處、鄭州市鄭開大道綠化管理處、鄭州市世紀遊樂園管理處、河南省工人文化宮、鄭州市環道綠化管理處、鄭州市植物園管理處7個副縣級和鄭州市西流湖管理處、鄭州市城市園林科學研究所、鄭州市綠城廣場管理處、鄭州市碧沙崗公園、鄭州市人民公園、鄭州市紫荊山公園、鄭州市動物園、鄭州市苗圃、鄭州市第三苗圃、鄭州市園林規劃設計院、鄭州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監察隊11個正科級共18個事業單位。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2300多人。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對外聯絡、政務信息、機要檔案、信訪接待、計劃生育、督辦查辦、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策建議;負責局系統新聞宣傳、法制工作;推進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對本部門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大、政協議案和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工作。
二、城市綠化管理處(城市綠化辦公室)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道路公共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生產綠地的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導縣(市、區)、建制鎮和鄭州新區、各類開發區園林綠化工作;對城區內公路和鐵路兩側林帶綠化進行業務督導和行業監督管理;審核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指標,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城市社區、庭院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建成區內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佔用的審批工作;指導園林綠化學會、協會工作;承擔市城市綠化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園廣場管理處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綜合性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遊樂園、專類園、濕地公園、廣場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建城區內公園、廣場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佔用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風景名勝區和生態景區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生態景區資源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園林花卉植物景觀營造和管理工作。
四、規劃建設處
負責市財政投資建設的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依照法律規定,負責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制定綠地系統及市級新建、擴建、改建園林綠化項目的規劃;負責組織重大園林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和園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植物保護和花卉、苗木疫情及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五、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服務工作;負責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局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監督指導局系統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
參與編製園林綠化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編製項目工程預決算;負責建設、維修、養護資金管理、工程預決算審批;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製局系統年度城建投資計劃;負責項目的計劃管理和招投標工作;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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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下種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