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寧

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李小寧,復旦大學法學學士(1992),復旦大學法學碩士(1995),香港大學普通法碩士(2001),荷蘭格羅寧根大學以優等成績獲法學博士(2006)。

人物經歷


1995年8月至2002年8月、2007年3月至今在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任教。2006年 荷蘭格羅寧根大學法學院 商法 法學博士。 2001年 香港大學法律系 普通法 法學碩士。1995年 復旦大學法律系 法制史 法學碩士。1992年 復旦大學法律系 法學 法學學士2007年至今 復旦大學法學院講師、副教授。1995年-2002年 復旦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助教、講師。

主講課程


主要教授公司法、商法、民法等課程。

研究方向


民商法(尤其是公司法、破產法),比較法。

主要貢獻


代表著作有“A Comparative Study of Shareholders’ Derivative Actions”,由荷蘭Kluwer出版社出版。另外,還在《法學》、《法商研究》等國內外核心雜誌上發表論文若干篇,參加上海市政府課題研究等。
多次參加國際交流項目,如2001年6月23日至8月4日在波士頓學院參加美國政府富布萊特美國研究項目“美國歷史和法律沿革”等。
長期致力於民商法(尤其是公司法、破產法)和比較法方面的研究。在相關領域尤其是公司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並在國內外出版專著和發表文章若干。注重國際國內學術交流。曾為美國富布萊特訪問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