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制自由球員

體育名詞

在NBA中,自由球員分為兩種,一種是不受限制的自由球員也叫做完全自由球員,另外一種是受限制自由球員。完全自由球員可以任意和別的球隊簽約,球員的母隊沒有任何辦法阻止球員。受限制自由球員則不同,球員的母隊有權利匹配別隊的合同而強行留人,這叫做優先續約權。

目錄

簡介


什麼是受限制自由球員?
有兩種類型的自由球員:受限制的非限制。個非限制的自由球員可以完全自由的同別的球隊簽約,母隊沒有任何辦法阻止球員。受限制自由球員給了球員的母隊匹配其他球隊開出的合同的機會。舉個例子:2002年8月,當明尼蘇達同Ricky Davis簽約后,他的母隊克利夫蘭騎士匹配了這份合約,留下了他。
在上上個CBA當中,所有球員的合約都有“受限制”這一選項,上一個CBA完全去掉了受限自由球員機制,而且將所有受限制的球員重新劃分為非限制球員 -- 這就是當年奧蘭多魔術為何失去奧尼爾,他本來是受限制球員的...
現行的CBA在一定基礎上提供受限自由球員機制,比如首輪新秀的四年新秀合約打完之後,就自動成為受限制自由球員(參見問題38)。所有在98-99賽季之後加入NBA的自由球員,如果他們在NBA效力三年以下,也是受限制的(但是,如果第一輪新秀的球隊沒有執行第四年球隊選項的話,這名新秀將在合同第三年後成為非限制自由球員)。所有其他的自由球員都將是非限制性的。
為了使自己的自由球員成為受限制性,球隊必須在6月30日之前提交一個報價合同(qualifying offer)給球員。給新秀合約球員的報價合同的金額,取決於這個球員的選秀順位(參見問題38)。給所有其他球員的報價合同必須是他上一份工資的125%,或者聯盟底薪加上15萬元,兩者取大(參見問題9)。報價合同期限一律為一年。如果球隊超過了工資帽,他們將自動獲得一個特例,特例的數額同提交報價合同的數額相當。
當球隊想要同其他隊伍的受限自由球員簽約時,他們需要先提供一個邀請合同(offer sheet),球員一旦接受,則他的母隊有15天時間來匹配這份報價合同(也就是提出一份數額相同的合同)。這個邀請合同必須至少是三年,主要條款不能包含非現金形式的補償。舉例來說:如果誰給丹佛金塊的自由球員一套海灘別墅,那麼身處沙漠的丹佛是沒有辦法匹配這種合同的。如果球員的母隊執行了優先權,匹配了這個合同的主要條款,這個球員就等於同母隊依照這個合同簽了合約,不再是自由球員了。如果母隊在15天之內沒有執行優先權,這份合同就成為了球員與新球隊的正式合約,他也不再是自由球員了。
球隊不能給自由球員的母隊提供任何補償,以換取母隊放棄匹配合同。舉例來說,休斯敦送給金州勇士一個選秀權,交換勇士隊不匹配休斯敦的邀請合同,這種做法是不允許的。
球隊可以收回他們給受限自由球員的報價合同,這種情況下,球員將成為非受限自由球員。2002年猛龍隊的Keon Clark就屬於這種情況。
球隊可以在15天的等候期內收回邀請合同,如果球員和兩支球隊三方都同意。但是,收回邀請合同的目的不能是為了達成一個更好的交易(比如說先簽后換)。
問題35:曾有受限自由球員離開球隊的例子嗎?那是怎麼發生的?
有種情況就是球隊可以簡單的選擇不匹配別的隊的邀請合約。如果這樣,這份邀請合約就在十五天後成為了正式的合約。這就是王治郅在02-03賽季前從達拉斯小牛到洛杉磯快船的情況。
也有可能原隊根本沒有能力來匹配這個邀請合約。NBA規定對於受限制自由球員,原隊有個優先權。一支球隊總可以用特例來發出報價合同,但是如果要匹配其他球隊的邀請合同,就必須使用自己的薪金空間或者其他特例。如果其他球隊對某球員發出一個非常大的邀請合約,原隊可能就沒辦法匹配了。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原隊別無選擇,只有眼睜睜的看著他們的自由球員跟了新主子。這就是芝加哥公牛在2000年簽Brad Miller的情況——當時Brad Miller是夏洛特黃蜂的受限自由球員,但是夏洛特最高只能給他390萬的年薪(用早伯德條款)。公牛開出的五年邀請合約剛剛超過了夏洛特可以匹配的工資額,夏洛特匹配不了。
注意,對於第一輪新秀,在他們的第四年(選項年),不可能有原隊無法匹配邀請合約的情況,因為原隊肯定擁有此球員的拉里伯德條款,所以他們可以跟此球員以高至頂薪的金額重新簽約(或者匹配其他隊的邀請合約)。
問題36:如果一個受限自由球員沒有興趣留在原隊了,怎麼辦?他怎樣才能強行離開球隊?
如果這個球員是一名首輪新秀,剛剛完成了他的第四年(選項年)合約,他的原隊可以使用伯德條款匹配任何邀請合約。而對其他自由球員來說,其他球隊也許可以提出一個母隊無法匹配的邀請合約(參見問題35)。
大多數球隊根本不會考慮對其他球隊的剛剛打完4年的首輪新秀髮出邀請合約,因為通常他們的母隊可以匹配任何數額的合同。所以如果這些球員真的想離開,他可以接受他的原隊的報價合同,再打一年,然後下一個賽季之後他就會成為非限制自由球員,可以隨便和別的隊簽約。舉例來說,Michael Olowokandi在02-03賽季之前接受了洛杉磯快船的限制邀請合約,在2003年他就成為了非限制自由球員,同明尼蘇達簽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