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價平均數

股價平均數

股價平均數是採用股價平均法,用以度量所有樣本股經調整后的價格水平的平均值,可分為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加權股價平均數和修正股價平均數。

股價指數編製


第一步,選擇樣本股。需在一定數量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股票作為編製股價指數的樣本股。樣本股可以是全部上市股票,也可以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樣本股的選擇主要考慮兩條標準:一是樣本股的市價總值要佔在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市價總值的大部分;二是樣本股價格變動趨勢必須能反映股票市場價格變動的總趨勢。
第二步,選定基期,並以一定方法計算基期平均股價或市值。通常選擇某一有代表性或股價相對穩定的日期為基期,並按選定的某一種方法計算這一天的樣本股平均價格或總市值。
第三步,計算計算期平均股價或市值,並做必要的修正。收集樣本股在計算期的價格,並按選定的方法計算平均股價或市值。有代表性的價格是樣本股收盤平均價。
第四步,指數化。如果計算股價指數,就需要將計算期的平均股價或市值轉化為指數值,即將基期平均股價或市值定為某一常數(通常為100、1000或10),並據此計算計算期股價的指數值。

簡單算術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是以樣本股每日收盤價之和除以樣本數。
簡單算術股份平均數的優點是計算簡便,但也存在兩個缺點:第一,發生樣本股送配股、拆股和更換時會使股價平均數失去真實性、連續性和時間數列上的可比性;第二,在計算時沒有考慮權數,即忽略了發行量或成交量不同的對股票市場有不同影響這一得要因素。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的這兩點不足,可以通過加權股價平均數和修正股價平均數來彌補。

加權


加權股價平均數也被稱為“加權平均股價”,是將各樣本股票的發行量或成交量作為權數計算出來的股價平均數。
以樣本股成交量為權數的加權平均股價可表示為:加權平均股價=樣本股成交總額/同期樣本股成交總量。
以樣本股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平均股價可表示為:加權平均股價=樣本股成交總額/同期樣本股發行總量。
計算結果為平均市場價格。

修正


修正股價平均數是在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法的基礎上,當樣本股然單發生變化、或樣本股結構發生變化、或樣本股的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變動時,通過變動除數、使股價平均數保持連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