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前期工作

項目執行前的準備工作

項目前期工作,屬於項目管理範疇,主要是為項目執行提供一系列的準備工作。

簡介


我國從1999年開始,項目管理逐漸熱門起來。到2002年建設部頒布了“關於發布國家標準《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的通知”,正式開始從國家層面推廣項目管理。但我國的項目管理起步較晚,可供研究的資料不足,導致我國項目管理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在建設過程中發揮出管理的效益,尤其項目前期工作不充分。
項目前期工作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項目前期工作從產生項目建設投資的想法開始,主要工作有資金籌措與使用計劃,人員和項目管理組(或團隊)組織形式和項目管理章程,項目申請報告,項目建設的合法手續以及功能性需要申請辦理,建設方案設計評比,招標採購計劃等。狹義的項目前期工作僅包括項目建設的合法手續辦理,以及為項目建成后運行所需要的水、電、燃氣、通信等需要申請開通的手續辦理。
在現實過程中,從事項目前期工作的人員,又稱作前期拓展專員,其工作內容不外乎各個政府部門之間以及相關單位辦理審批,俗稱”跑手續“。而實際項目前期工作的內容定義遠遠不止這些,按照PMBOOK中對項目過程組的劃分,項目前期工作涵蓋了“啟動”和“規劃”的所有內容。以下主要描述廣義的項目前期工作內容。

流程


1、資金籌措與使用計劃
項目建設投資,離不開資金的支持。資金籌措計劃和我們通常所說的項目融資計劃很相似,屬於融資計劃的一個種,降低項目融資成本,是資金籌措計劃需要考慮的。資金使用計劃,以項目建設計劃為基礎,根據其他類似工程經驗收據預估資金使用量,而編製的計劃。
資金籌措與使用計劃主要目的是以最小的融資成本,發揮資金的最大價值。
2、人員和項目管理組(或團隊)的組織形式和項目管理章程
人員和項目管理組(或團隊)的組織形式的選擇,需要根據項目以及項目發起人的特點選擇,如項目型組織、職能型組織、矩陣式組織等。
項目管理章程是項目管理的依據,是項目建設過程的行為準則等
3、項目申請報告
自國家發布了國發(2004)20號文件,對項目投資建設批准進行了改革,取消了原先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和開工報告的審批,改為根據《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進行核准或者備案。同時增加了根據項目年度綜合能源消費量辦理固定資產節能評估內容。
4、項目建設合法性手續以及功能性需要申請
其主要工作內容涉及規劃、建設、環保、消防、城管、人防、房產等部門辦理,以及水、電、燃氣、通訊等為項目建設完成後能夠投入使用的功能性需求手續辦理。與現實中理解的項目前期工作內容相同。
5、設計方案評比
隨著施工技術的不斷跟新,新型材料的不斷湧現,以及項目完成後的功能性需求,設計方案的優劣將對項目投資所產生的結果有著很大的影響。
6、招標採購計劃
其內容主要是為滿足保證項目的實施,根據項目的進度要求,通過招標形式確定施工實施單位或是採購設備等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