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本公積

會計科目

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資本溢價(股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股權投資準備,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關聯交易差價等各項來源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外,因其他來源或原因形成的資本公積,其中主要是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它是由特定資產的計價變動而形成的,當特定資產處置時,其他資本公積也應一併處置。因此,其他資本公積不得用於直接轉增資本(或股本)。

術語簡介


具體內容
1.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企業根據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協議授予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應按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計入其他資本公積;在行權日,應按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確定的金額,轉為實收資本和資本溢價。
2 . 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權價值在債券發行時,原處理原則為: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貸方,實際轉換時從貸方轉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借方;2014年企業會計準則修改後,貸記計入“其他權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