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租
倒租
“倒租”又叫【回租】。倒租(讀音“dàozū”),它相對於直租、轉租和通常所說的“租賃”;和如今推行的返租倒包中的“返租”類似,但還不盡相同。“這種租賃是企業將自製或外購設備賣給出租者,然後再以租賃方式將設備租入使用。”(《金融信託概論》第87頁 中國金融出版社1989年5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也有少數情況,出租方現在還沒有這種設備、場地等貨幣以外的資產,也並不十分了解承租方具體需要什麼設備。換言之,“尚沒有‘發現’市場”,但是,他有優勢——優勢就是有錢!承租方沒錢,沒有購買的力量;此時出租方和承租方達成協議:出租方購買,承租方租來使用。
此外還有貸款方同時參與的租賃,那叫衡平租賃,又稱槓桿租賃。(略)
這其實是融商貿、金融融,即日常所說的“融資融物”為一體的經濟行為,有的還與技術貿易融為一體(例如,“服務”租賃)。
倒租
古時候,典借發揮著類似這方面的作用,這個典借不是“當dàng借”(注意,這個"當"字,在這裡讀四聲:Dàng)。換言之,“不是一提到典借就想起當鋪”——拿東西借錢,這是不對的,遠遠不對。而正是相反,而是拿錢借東西,還又不是買。議定年限,錢貨兩清:貨不計折舊,錢不計利息。實際上是,以利息交付折舊,以折舊+“質押”貸入免息貸款。這個質押,不同於當借的那個質押,那個質押,所質押的東西,不能使用,不產生經濟價值,有的還應當交付保管費。
流行的近10幾年,又悄悄興起了還本銷售。還本銷售,其實質,就是"以息還本"還有以貨物取得免息貸款而且是擴大了免息貸款的效果。經過對還本銷售初步地研究發現,其還本銷售的效果跟“租賃”、“倒租賃”卻有異曲同工之妙。他們在國家緊急建設中發揮著融資融物的巨大作用,戰勝了,也挑戰著過去計劃經濟的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不可能。
倒租
“時尚的“開展‘公司+基地+農戶’培訓了農民,如今的‘反包倒租’激發了農民真正的參與激情。從目前來看,這套模式行之有效。”右江區分管農業的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