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九征
張九征
張九征(1617-1684),號湘曉,江南丹徒人,中國清朝官員;順治二年(1645)乙酉科解元,順治四年(1647)丁亥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歷官考選史部文選司主事,驗封司員外,考功司郎中。以丁憂停職。補稽勛司郎中,康熙初年(1662),出京擔任河南按察司僉事,歷官河南督學僉事,時河南大飢,九征煮粥養活大量災民,又立育嬰堂收容棄嬰。康熙十七年,詔舉博學鴻儒科。康熙二十三年病逝。
張九征(1617—1684),字公選,丹徒縣人。清順治二年(1645)中舉人,四年成進士,后在吏部行人司、文選司、驗封司任行人、主事、郎中等職。
清康熙初(1662),以河南按察僉事身份,視察學政,成績卓異,按例應得提升,但他歸里不再做官,在鎮江致力於慈善事業。東鄉地瘦土薄,有的不能耕種,而官府按畝徵收糧食,農民不堪負擔。九征向督撫力陳實情,得免田稅數以萬計。
縣內東南地區連年災荒,瘟疫流行,九征煮粥供應災民,設醫坊治療病人,立育嬰堂收容遺棄嬰兒;丹徒地濱大江,常風狂浪涌,時有翻舟之禍,備救生船專管拯救,淹死的貧民發給薄棺;鄉人生活貧困,遇不能婚嫁喪葬者,張常竭力資助。
清康熙二十三年病逝,時年68歲。
生前著作有《閔南草》、《艾衲亭存稿》、《文陸堂文稿》等;纂修有《京江張氏家乘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