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間諜器材

間諜活動所使用的工具、器械和材料

專用間諜器材是指被間諜情報機構秘密派遣到對象國(地區)從事以竊密為主的各種諜報活動的特工人員,從事間諜活動所使用的工具、器械和材料等。

簡介


【注音】zhuān yòng jiān dié qì cái

有關法律


在我國,根據1994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專用間諜器材”是指進行間諜活動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一)暗藏式竊聽、竊照器材;
(二)突髮式收發報機、一次性密碼本、密寫工具;
(三)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截收器材;
(四)其他專用間諜器材。
該細則規定,專用間諜器材的確認,由國家安全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