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縣林業局
五華縣林業局
五華縣林業局是五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建設的地方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編製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執法工作。
2 、組織、指導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和效益補償工作;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組織、指導以 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 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3 、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調查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證和運輸;依法管理林地、林權,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
4 、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物、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主管的陸生動植物保護名錄的調整意見;在全縣自然 保護區規劃的指導下,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森林生態旅遊的宏觀管理。
5 、指導監督、組織協調森林防火工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6 、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政策措施;依法監管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
7 、指導林業基地建設,管理縣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林業專項貸款計劃;監管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8 、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宣傳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9 、指導鎮級林業部門的業務工作;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
10 、承擔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 、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機關文電、檔案、會議、調研、信息、宣傳、信訪、保密、保衛、物業管理和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職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建及工會、青年、婦女、計劃生育、綜治普法工作,指導林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林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林業科技人才、林業職工、林農的培訓工作;
林政股
負責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調查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使用;組織編製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材的憑證採伐、運輸和加工利用;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依法管理林地、林權,審核重點用林地,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營林股
編製營林發展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種、森林經營工作;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管理;指導監督社會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國有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管理;
計財股
編製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計劃;研究提出林業經濟發展調節意見;管理林業基金、縣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專項貸款計劃;負責林業行業統計工作;監管林業資產及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林業財會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專項資金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檢查監督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涉農木材收購保護作價實施和減負工作;研究提出林業產業政策措施,指導森工經營、木材加工、竹木製品等林業產業的發展;指導林業公路的養護工作;負責局機關資金、財會管理工作。
行政審批與政策法規股
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的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及案件的審核把關,規範辦案程序和法律文書工作;負責起草林業依法行政的規章;制訂林業行政執法責任制方案、制度;負責林業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培訓,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普法教育及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法律、法規、政策方面的諮詢及來信來訪工作;
自然保護區管理股
負責森林公園規劃建設、自然保護區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