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障礙
性格障礙
性格障礙又稱人格障礙,指人格特徵明顯偏離正常,並具有穩定和適應不良的性質。性格障礙通常起病於童年期或青少年期,並長期持續發展至成年甚至終身,其表現具有跨時間和情景的一致性。性格障礙的發病與遺傳及生物因素、心理社會因素和社會文化因素有關。性格障礙患者社會環境適應不良,人際關係及社會功能受到影響。性格障礙的治療依靠藥物結合心理治療。性格障礙患者容易產生情緒、睡眠等問題,甚至共病其他精神障礙,如進食障礙、焦慮障礙、抑鬱發作、雙相情感障礙等。性格障礙的治療效果有限,預后欠佳。
● 精神心理科
● 性格障礙的發病與遺傳及生物因素、心理社會因素和社會文化因素有關。
● 遺傳與生物因素:如遺傳、神經遞質代謝異常、腦結構和功能異常等。
● 心理社會因素:如童年創傷、不穩定的家庭教養方式等。
● 社會文化因素:惡劣的生活環境,如居住擁擠、受歧視、受教育機會少等。
● 性格障礙患者往往在青春早期就會出現認知內容、情緒體驗、行為方式和人際關係等方面的異常,這種異常表現相對固定,不因環境的變化而改變。其行為明顯損害自己的社會功能,部分患者為此感到痛苦,多數患者若無其事,一般不會主動就醫。
● 性格障礙需醫生進行評估后診斷。此外,自陳式量表(如明尼蘇達多相人格問卷)可對人格特徵進行評估,起到輔助診斷作用。
● 醫生進行臨床晤談收集病史,並依據臨床定式檢測工具會談,對照診斷標準后,方能作出診斷。
● 醫生直接向當事人提問或通過知情者了解有關情況。
● 依靠半結構式測查工具(如國際人格障礙檢查、DSM-III-R人格障礙臨床定式檢查、DSM-IV人格障礙晤談工具),對照診斷標準(如DSM-5、ICD-11)對當事人進行評估診斷。
● 診斷標準認為,性格障礙患者的人格特徵明顯偏離正常,患者具有穩定的異常行為模式,並存在社會適應不良、社會功能受損。
● 本病需要與其他精神障礙(如精神分裂症、強迫症、社交焦慮障礙等)相鑒別。
● 不同類型的性格障礙之間需要進行鑒別。
● 家長或親屬應注意孩子或家人的日常表現,如果出現上述,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 性格障礙的治療長期而艱巨,主要治療原則是通過藥物結合心理治療促進人格重建,使其逐漸適應社會。
● 藥物治療不能從根本上改善人格結構,但可以起到對症治療作用。
● 抗精神病葯和情緒穩定劑等常用於改善性格障礙患者的癥狀。
● 常用的心理治療方法包括精神分析治療、認知行為治療(CBT)、辯證行為治療(DBT)等。
● 性格障礙患者常因無法適應周圍環境和社會,產生情緒、睡眠等問題,甚至共病其他精神障礙,如進食障礙、焦慮障礙、抑鬱發作、雙相情感障礙等。
● 性格障礙患者的思維、情緒和行為異常相當穩定,在沒有干預的情況下可常年保持不變,甚至持續終生,僅少數患者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有所緩和。即使治療,改變也非易事。總之,性格障礙的治療效果有限,預后欠佳。
● 性格障礙形成於個體早年,因此,為兒童創造良好環境,父母給予一致、穩定的的關愛和呵護,可很大程度上避免人格的不良發展。當出現情緒或行為問題時,應及時介入和矯正,必要時尋求專業醫生幫助。